• 關于組織開展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創新創業實踐基地申報的通知

    ( 來源:創新創業學院 發布者:cxcy 發布日期:2017年02月24日 )

    各學院、科研院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文件和《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基地建設與管理辦法》(華水政〔2016〕240號)文件,加強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訓練,培養大學生創新創業精神,進一步推動我校創新創業教育工作的開展,學校將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基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基地建設主要是支持我校各學院實驗室和科研院所,結合自身學科優勢和特點更好地搭建大學生創新創業平臺。通過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基地建設,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享,加強我校大學生創新創業意識的培養和創新創業能力的訓練。

    二、申報范圍

    學校各學院、科研院所均可組織申報。

    三、申報條件

    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基地的申報應建立在各單位實驗室建設基礎之上,鼓勵跨學科、跨學院聯合申報,實現優勢互補和資源共享;申報單位在硬件設施、組織管理、人員投入等方面,能夠為創新創業實踐基地的運行提供良好的支撐與保障;創新創業實踐基地申報成功后,該基地應承擔學校具體創新創業實踐訓練任務,并且面向在校生開放。具體申報條件如下:

    1、申報基地應具備開放的創新創業實踐場地。

    2、申報基地具有相關學科的較先進的實驗設備供學生進行創新創業實踐。

    3、基地指導教師團隊具備指導校級以上(含校級)大學生創新創業活動或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的經驗;指導教師團隊要求不少于5人。

    4、基地應具備專人管理實踐場地,保障對學生創新創業實踐的開放時間和設備的正常使用。

    5、成立有基地所在單位負責人牽頭的“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基地建設和管理小組”,并制定完善的管理和監督制度。

    6、能夠持續組織大學生進行創新創業實踐。

    四、申報及認定程序

    1、原則上每單位申報創新創業實踐基地不超過2個。

    2、創新創業學院組織專家對所申報基地進行評審,并公布遴選結果。

    3、學校對批準建設的實踐基地實行掛牌管理,每年給予一定的專項建設經費,用于實踐基地建設和管理維護。

    4、實踐基地建設和管理事項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基地建設與管理辦法》(華水政〔2016〕240號)文件執行(見附件1)。

    五、有關事項

    1、申報材料報送截止日期為2017年3月15日。

    2、申報單位認真請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基地申請表》(見附件2),電子版發送至cxcy@ncwu.edu.cn郵箱,紙質版報送至花園校區文體活動中心東配樓203房間。

    3、請各單位按照通知要求,結合單位情況,切實做好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基地申報工作,有效整合資源,推進我校創新創業教育工作新局面。

    聯 系 人:樊要玲

    聯系方式:0371-69127615

    附件1:《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基地建設與管理辦法》(華水政〔2016〕240號).doc

    附件2:《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基地申請表》.doc



     

     

     

     

                                              創新創業學院

                                              2017年2月24日

     


    更新日期: 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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