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舉辦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第三屆“華彩杯”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的通知

    ( 來源:創新創業學院 發布者:cxcy 發布日期:2017年02月17日 )

    各學院: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20159號)精神,進一步推進我校創新創業工作,增強大學生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營造良好校園創新創業訓練氛圍,我校定于20174月舉辦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第三屆“華彩杯”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賽主題

    夢想青春,創業無限  科技創新,成就未來

    二、參賽對象

    在校大學生、畢業3年以內的畢業生(包括本專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報名參加。

    三、組織機構

     辦: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創新創業學院

     辦: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機械學院(創業大賽)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電力學院(創新大賽)

    四、大賽形式及評分標準

    1.大賽形式

    比賽分為創新項目組和創業項目組。大賽由初賽、復賽、半決賽和決賽四個階段組成。

    2.評分標準

    大賽評分內容由兩部分組成:創新、創業項目策劃書、執行過程和項目取得的成果及預期前景(占總成績的50%);PPT項目展示并回答評委提問(占總成績的50%)。

    五、大賽時間安排

    1.宣傳動員(216日—312

    各學院創新創業領導小組要做好宣傳動員工作,通過條幅、宣傳欄、網絡媒體等形式對本次大賽進行宣傳,動員師生積極參賽;學生在此期間做好報名準備工作,進行市場調研和分析,相關技術知識學習,組合團隊,選定項目,認真撰寫創新、創業計劃書。

    2.報名階段(313319

    各學院認真組織賽事報名工作。鼓勵專業交叉、學科融合,盡可能擴大學生參與面;學院可針對創新創業項目情況,邀請相關創新創業專家對參賽學生和項目進行指導。

    3.初賽階段(320327

    各學院負責組織初賽,邀請專家對創新、創業計劃書進行審核、答辯,學院初選時要從創新、創業計劃書創新性、項目技術、經營思路、資金情況、商業模式、市場前景、與專業的結合度等方面對項目進行評選。每學院針對創新大賽和創業大賽各選送34項項目,并于327日前報送初賽材料至創新創業學院,具體報送材料和報送方式見兩附件中實施方案。

    4.復賽階段和半決賽階段(32849

    創新創業學院負責大賽的復賽和半決賽。復賽邀請創新創業經驗豐富專家和相關學科專家對學院所報項目申報書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選出進入半決賽項目;半決賽采取現場答辯形式,邀請相關專家對項目答辯情況進行評審和指導,最終選出優秀的創新、創業項目和團隊參加決賽。

    5.決賽階段

    創新決賽暫定于415日,創業決賽暫定于422日舉行,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六、獎項設置

    創新大賽和創業大賽均設置一等獎2名,二等獎4名,三等獎6名;均設優秀組織獎4名,優秀指導教師若干。獲獎團隊和單位將獲得榮譽證書和資金獎勵。

    七、獲獎項目應用

    對于本次大賽獲獎項目,優先推進高一級層次的創新創業大賽;優先推薦入住大學生創新創業園;優先推薦參加河南省“大學生自主創業引導專項資金扶持項目”。

    八、有關要求

    1.各學院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深刻認識創新創業教育在高等教育改革中的意義,以創新創業大賽為契機,大力推動我校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幫助學生樹立創新創業觀念和意識,有效提升廣大師生的創新創業精神,從而推動我校創新創業素質教育,營造濃厚的創新創業氛圍。

    2.各學院要認真做好宣傳,廣泛動員師生參加比賽,按規定時間完成做好初賽、復賽、半決賽及決賽參賽項目和團隊的選拔、報送、培訓和指導工作。

    3.參賽團隊提供的項目需保證是原創,若發現抄襲他人項目將取消比賽資格,若提供的項目涉及知識產權所引起的糾紛,則由參賽人員自負后果。

    4.參加過校級以上(含校級)比賽且獲獎項目不再參賽。

    5.未盡事宜見附件(創新、創業大賽實施方案)。

    聯系人:徐啟、樊要玲

    電話:0371-69127615、69127228


     附件1:第三屆“華彩杯”大學生創業大賽實施方案.doc

     附件2:第三屆“華彩杯”大學生創新大賽實施方案.doc

               

    創新創業學院

    2017216



    更新日期: 2017-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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