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等6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做好畢業年度困難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領發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9]5號)精神,為全面做好我校畢業年度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領發放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和范圍
補貼對象為我校畢業年度內有就業創業愿望并積極求職創業的6類困難畢業生,包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殘疾、獲得國家助學貸款、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畢業生(各類別詳細要求請見附件)。
同時符合上述兩種及以上困難類別的畢業生,只能選擇其中一種類別申報,不得重復享受。
二、發放原則和標準
(一)發放原則。堅持自愿申請、誠實守信、公平公正、屬地管理、專款專用的原則。
(二)發放標準。符合條件的每人按2000元一次性發放,用于畢業生在求職創業過程中的相關費用補助。補貼通過直接支付方式足額直補到人。
三、申領發放程序
從2019年起,畢業年度困難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統一通過系統申報、辦理和查詢。
(一)網上自愿申報。3月31日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登錄河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官方網站“就業服務大廳”,完成網上申報。逾期提交申報信息,系統不再進行審核比對。
符合條件的外省生源畢業生網上申報時,除在網上進行申報外,還需下載人工審核紙質申請表,交由當地縣級資格認定機構簽章后,與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一起提交所屬院校進行人工審核校驗。
(二)職能部門信息比對。4月15日前,由省人社廳通過系統以高校為單元提取申報補貼信息明細表,按困難類別分類發送省民政、扶貧、殘聯等職能部門,申報人相關信息將與各部門相關信息數據庫進行信息比對。
其中,在第3類困難類別畢業生中,不屬于國家開發銀行放貸范圍的畢業生可按人工審核要求,提供貸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紙質證明材料。
(三)高校集中初審、公示。4月15日至4月底,學校將通過系統進行初審,重點初審困難畢業生申請材料是否完備。初審通過名單將在學校官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學校通過系統將公示文件及人員名單提交人社部門。
四、申領材料提交
(一)對已通過信息比對或校驗的申報人員,即免予上傳證明材料的申報人,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二)符合條件的外省生源畢業生和不屬于國家開發銀行放貸范圍的畢業生進行完網上申報后,需要提交相關紙質證明材料,提交時間為4月15日之前。
符合條件的外省生源畢業生需提交:相關困難類別資質證明材料(低保證或殘疾證或助學貸款合同或貧困戶明白卡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當地縣級資格認定機構簽章后的人工審核紙質申請表。
不屬于國家開發銀行放貸范圍的畢業生需提交:貸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紙質證明材料;當地縣級資格認定機構簽章后的人工審核紙質申請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學院要高度重視,明確專人負責,精心組織實施。要通過多種途徑,加強求職創業補貼政策宣講,將通知傳達到每一名符合條件的學生。
(二)加強指導。各學院要加強跟蹤指導,指導學生認真進行網上申報,真實準確填寫基本信息,尤其是身份證號、學籍號、社保卡號/銀行卡號、開戶行、手機號、申請困難類別相關證件號碼等一定要準確無誤。
(三)規范審核。各學院要按照學校要求開展初審工作。要認真初審全部申報畢業生的基本信息,認真初審“外省生源畢業生和不屬于國家開發銀行放貸范圍的畢業生”相關紙質證明材料,按時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四)嚴明紀律。各學院要明確告知畢業生認真如實填報申報信息,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誤導致補貼不能發放到位的,后果自負。申請人虛報冒領的,要退回補貼資金并由學校將不良記錄計入本人檔案。
學校監督舉報電話:0371-65790733;電子郵箱??:hsjy@ncwu.edu.cn
附件:關于做好畢業年度困難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領發放工作的通知.pdf
就業指導中心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