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為弘揚“情系水利,自強不息”的華水精神,支持學校教學科研、人才培養等工作,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自強教育基金管理辦法》(華水政〔2021〕155號)(附件1)文件精神,河南省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開展2022年“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自強教育基金”的評選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類別
自強獎學金、自強助學金、自強獎教金和自強創新資助金四個類別。
二、資助標準和評選規則
(一)自強獎學金
1.公認的、含金量較高的國家級學科或技術競賽中獲獎的學生團隊(與“杰出校友獎學金”不重復獎勵),獎勵標準按管理辦法及實際獲獎團隊數量確定。具體評審工作由校團委負責執行。
2.省級優秀學士、碩士、博士學位論文獲得者,分別給與2000元、5000元、10000元獎勵。具體評審工作分別由教務處、研究生院負責執行。
(二)自強助學金
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在校學生。2022年擬資助100名學生,每人資助3000元。具體評審工作由學生處負責執行。
(三)自強獎教金
獎勵優秀的在職教師,每人獎勵20000元。具體評審工作由教育發展基金會負責執行。
(四)自強創新資助金
根據華水自強基金管委會研究決定,2022年擬對智慧水利應用研究、節水農業裝備方面具有較好應用前景和產業化潛力的科技創新青年團隊進行資助,擇優資助2個團隊,每個團隊資助15萬元。具體評審工作由科技處負責執行。
評選規則詳見附件1,其中自強獎學金和自強獎教金的參評獲獎證書取得時間需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三、評選程序
(一)個人(團隊)申請(11月19日-11月27日)
符合條件的個人或團隊,如實填報相應材料,提交所在學院。
(二)學院評審推薦(11月28日-12月2日)
學院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將申報材料報送項目執行單位。
(三)項目執行單位審核(12月3日-12月9日)
項目執行單位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確定推薦名單,公示無異議后報送教育發展基金會。
(四)華水自強基金管委會審批
華水自強基金管委會對項目執行單位推薦人選進行最終審定,確定資助人選,公示無異議后報學校備案并進行發放。
四、相關要求
(一)工作要求
各學院及項目執行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評選推薦,杜絕一切弄虛作假或其它違紀行為。
(二)材料報送要求
1.提交材料
因疫情原因,本次申請先提交電子版材料,申請者將項目對應申請表、匯總表、獲獎團隊獎金分配方案(附件2)及相關支撐材料,電子版簽字后按評選程序進行提交。其中獲獎團隊獎金分配方案僅申請自強獎學金的團隊填寫,并按分配方案中的學生信息填寫匯總表。
學生恢復線下上課后及時補交紙質版材料。
2.項目執行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校 團 委:孔老師、hstwcxsjb@ncwu.edu.cn、18695900516
教 務 處:郭老師、guohaibin@ncwu.edu.cn、18236771600
研究生院:張老師、403676662@qq.com、13783559127
學 生 處:王老師、xueshengzizhu2012@126.com、69127225
科 技 處:徐老師、xuyun@ncwu.edu.cn、15516928601
教育發展基金會:尚老師、jjh@ncwu.edu.cn、13513712426
附件1: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自強教育基金管理辦法
附件2:
申報相關表格.zip
河南省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