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教務處、學生處:
為獎勵品學兼優、勇于創新的優秀學生和為學校做出突出貢獻的在職教師,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杰出校友獎學(教)金管理辦法》(華水政〔2019〕228號)(附件1)精神,現啟動2021年度杰出校友獎學(教)金申報工作。為做好該項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勵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除援疆、援藏獎學金)學生和在職教師。
二、申請條件
符合《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杰出校友獎學(教)金管理辦法》要求的申請者還應當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本年度內無不良行為。
三、申報和評審流程
(一)“創新大賽獎學金”由各教學單位負責通知獲獎學生團隊負責人申報;“援疆(藏)獎學金”由各教學單位負責通知學生個人申報;“書記校長獎學(教)金”由各教學單位擇優推薦1名學生申報,教務處和學生處分別擇優推薦3名教師申報。申報者按要求提供申請表(附件2、3、4)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二)各組織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核,確定推薦名單,并在本單位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各組織單位統一匯總、審核并簽署意見后,將紙質申請表(一式3份)、相關支撐材料復印件和申請匯總表加蓋單位公章后提交至教育發展基金會辦公室。
(三)教育發展基金會聯合創新創業學院、校團委和土木與交通學院審定,確定創新大賽獎學金和援疆(藏)獎學金獲獎候選人選;書記、校長協商議定書記校長獎學(教)金獲獎候選人選。在學校和教育發展基金會網頁上公示3個工作日。
(四)教育發展基金會將評審結果報送捐贈人審定、備案,并發放獎學(教)金。
四、評審要求及材料報送時間
(一)各組織單位嚴格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杰出校友獎學(教)金管理辦法》文件要求進行組織審核。
(二)在杰出校友獎學(教)金評審、公示等過程中,各組織單位要事實求是,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并實行公示制度,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杜絕一切弄虛作假或其它違紀行為。
(三)申請表格式不得擅自改變。
(四)各組織單位于2022年3月18日前將相關材料送至教育發展基金會辦公室(龍子湖校區綜合實驗樓南212辦公室),電子匯總表發至jjh@ncwu.edu.cn。
五、咨詢電話
聯 系 人:尚老師
咨詢電話:0371-69310630
附件1: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杰出校友獎學(教)金管理辦法.doc
附件2:
創新大賽獎學金申請表.doc
附件3:
援疆(藏)獎學金申請表.doc
附件4:
書記校長獎學(教)金申請表.doc
附件5:
創新大賽獎學金匯總表.xlsx
河南省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