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根據省外事僑務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度因公臨時出國(境)計劃申報的通知》(豫外組辦[2016]8號),現就我校報送2017年因公出國(境)計劃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報送計劃的范圍是:2017年由國家、河南省或學校公派出國(境)執行校際間友好交流、對外學術交流合作(包括講學進修、科研合作、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等任務的。
二、申報出國(境)計劃,必須提供外方邀請函及翻譯件、論文預錄取證明、科研項目立項書(顯示有國際交流經費來源)等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否則不予受理。對外學術交流合作必須與執行雙邊或多邊科研合作項目有關,嚴格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出國(境)參加學術會議。
三、依照《河南省關于加強和改進教學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管理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文件要求,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要按照任務性質、人員身份,嚴格區分一般性工作交流團組和對外學術交流合作團組。學術交流合作團組從2017年開始將不列入省控限量管理范圍,由學校根據各自出國(境)經費預算自行制定計劃,依照程序向省教育廳、省外事僑務辦公室報備。
四、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工作需要,本著“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突出重點、控制總量、合理安排、務求實效”的原則制定出國(境)計劃。不同單位相同出國任務要統籌在一個單位申報,不得重復申報。
五、申報團組計劃要明確參團人員,不能明確到人的,要明確到單位和職務。出訪任務要真實具體,保證出訪人身份與任務相符。
六、每個團組在外停留時間(含離、抵境當日):1個國家(地區)不超過5天,2個國家(地區)不超過8天。
七、請各單位認真填寫《2017年度市廳級因公臨時出國(境)團組計劃申報表》、《2017年度市廳級因公臨時出國(境)團組計劃匯總表》、《2017年度縣處級以下因公臨時出國(境)團組計劃申報表》、《2017年度縣處級以下因公臨時出國(境)團組計劃匯總表》、《2017年度教學和科研人員對外學術交流合作團組備案表》、《2017年度教學和科研人員對外學術交流合作團組匯總表》中的每項內容,包括團組名稱、團長姓名及職務、出訪國家(地區)、出訪任務、出訪時間、出訪天數、團組人數、邀請單位、經費預算、經費來源、是否培訓或雙跨團組、出訪人員近3年每人每年出訪次數等,并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
請各單位于2016年12月6日17:00前將紙質表格和相關材料統一報送國際交流合作處,同時將電子版表格發送到zhouyantao23@126.com,不接受個人報送。逾期未報,視為本單位2017年無因公出國(境)計劃。
聯系人:周延濤
聯系電話:69127578
附件1:
017年度市廳級因公臨時出國(境)團組計劃申報表(樣表).xls
附件2:
2017年度市廳級因公臨時出國(境)團組計劃匯總表(樣表).xls
附件3:
:017年度縣處級以下因公臨時出國(境)團組計劃申報表(樣表).xls
附件4:
017年度縣處級以下因公臨時出國(境)團組計劃匯總表(樣表).xls
附件5:
017年度教學科研人員對外學術交流合作團組備案表(樣表).xls
附件6:
017年度教學科研人員對外學術交流合作團組匯總表(樣表).xls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