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遴選2018年中俄政府獎學金的通知

    ( 來源: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發布者:gjc 發布日期:2018年03月14日 )

    學院

    根據俄方提供的政府獎學金,2018年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將選派留學人員赴俄羅斯學習、進修或從事科研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本科插班生、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留學期限6-10個月

    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留學期限24-36個月(可含一年預科學習)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留學期限36-48個月(可含一年預科學習)

    訪問學者:留學期限3-10個月

    具體留學期限以俄方錄取結果為準。

    二、選派計劃

    1.本科插班生、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學校最多可推薦3人。

    2.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學校可推薦1名本科為俄語語言文學的申請人,其他專業可根據實際情況推薦。優先選派俄語專業,學習俄羅斯優勢專業的理工及人文社科專業應屆本科畢業生。

    3.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各學院可根據實際情況推薦。優先支持作為師資培養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及在職教師。重點選派俄語專業,學習俄羅斯優勢專業的理工及人文社科專業應屆碩士畢業生。

    4.訪問學者: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推薦。優先支持在職教師或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在職人員。

    三、重點選派俄羅斯優勢學科專業,包括精密科學、航空航天、機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醫學、物理、化學等理工類專業以及法律、經濟、歷史、國際關系、社會學、新聞、文學創作等人文社科類專業。

    四、資助內容

    留學期間享受俄羅斯政府提供的獎學金(學費及部分獎學金),國家留學基金提供獎學金補貼及一次往返國際旅費。

    五、人選條件

    1.基本條件

    申請者應符合《2018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規定的基本條件。

    2.其他條件

    本科插班生:俄語專業在讀本科二年級學生,在校成績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學分績點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課程及外語課程優秀。

    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俄語專業本科畢業從事俄語或其他專業學習的在讀碩士研究生,在校成績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學分績點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課程及外語課程優秀。年齡不超過35歲(198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1)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為俄語專業的赴俄攻讀碩士學位者派出前須獲得俄語專業八級證書。

    (2)我校正式職工,應具有本科學位,在相應工作崗位取得較突出成績、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

    (3)年齡不超過35歲(1982年月15日以后出生)。

    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1)優秀應屆碩士畢業生,應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我校正式工作人員。應具有碩士學位,在相應工作崗位取得較突出成績、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

    (3)年齡不超過35歲(198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訪問學者:

    (1)我校正式工作人員。申請人原則上應主持或參與研究項目、課題,出國研修計劃應緊密結合在研項目、課題、所在單位重點工作。

    (2)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6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本科畢業后應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碩士畢業后應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無工作年限要求。

    申請跨專業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僅限選擇相近專業,且需提供擬留學專業輔修、選修等專業背景證明材料。

    3.外語水平要求

    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時原則上需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規定的俄語條件。俄語未達標者,亦可申請。如被錄取,派出前需須參加有關教育部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統一組織的俄語初級班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據俄方安排進行語言學習。

    訪問學者申請時須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規定的俄語條件。

    六、評審、錄取辦法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組織專家評審后確定留學候選人并向俄方推薦,最終錄取結果待俄方錄取后確定。凡未獲俄方錄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由推薦單位按有關規定做好后續學習安排。

    七、外語培訓

    俄語未達標的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被確定為留學候選人后須參加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的俄語強化培訓。具體培訓時間另行通知。如未按要求參加俄語培訓或未通過俄語培訓結業考試,將不予派出。

    八、派出

    1.留學候選人的留學院校由俄羅斯人文合作署負責落實。俄方一般于7-8月通知獎學金落實結果。

    2.國家留學基金委將最終錄取結果通知有關派出單位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簽證和機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

    3.派出時間一般為9—10月,具體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為準。被錄取人員應按期派出。擅自放棄留學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4.被錄取人員均作為國家公派人員,派出前須與國家留學基金委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并辦理公證等手續

    九、申報時間

    請各院部于2018年3月19日前將蓋有單位公章及院領導簽字的紙質版推薦名單提交至國際交流與合作處電子版發送至852288544@qq.com。未按時反饋意見則視為放棄申報。

    十、咨詢方式

    聯系人:栗老師、周老師   聯系電話:69127577、69127578

    地址:新校區12號宿舍樓121房間

     

    附件1:關于遴選2018年中俄政府獎學金候選人的通知.pdf

    附件2:華北水利水電大學2018中俄政府獎學金推薦名單.xls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18年3月14日

     

    更新日期: 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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