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豫外專【2018】14號文件精神,為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現將征集2019年度河南省引進境外智力資助項目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2019年度河南省引進境外智力資助項目要積極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圍繞“中國制造2025”、扶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環境治理、健康中原與社會發展等重點領域,突出“高精尖缺”導向,積極引進具有重大原始創新能力的科學家、具有推動重大技術革新能力的科技領軍人才,積極引進我省重點產業發展、重大工程建設、重點基礎性研究、關鍵技術攻關和重大裝備研發中的高端外國人才和創新團隊,積極引進青年人才和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各類緊缺人才。
二、項目分類
(一)河南省杰出外籍科學家工作室
杰出外籍科學家主要包括諾貝爾獎獲得者;發達國家國家科學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國際知名獎項獲得者;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等國際知名學術機構主席、副主席,科教類國際組織委員、會員、理事;發達國家國立研究所或國家實驗室主任負責人;發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成果負責人、首席科學家等國際頂尖科學家。
“河南省杰出外籍科學家工作室”是以國家、省部級重點實驗室或工程(技術)中心等研發平臺為依托,以我省相關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需求為導向,以杰出外籍科學家為引領,以國內外創新團隊為支撐,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和打造國際一流科研團隊為目標的人才創新平臺。
資助經費:經批準命名的“河南省杰出外籍科學家工作室”,由河南省引智專項資金給予100萬元建設資金支持。
申請設立“河南省杰出外籍科學家工作室”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工作平臺
(1)在河南省內注冊的各類高校、科研機構,內資或內資控股企業,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經營運行狀況良好。
(2)單位建有專門的研發機構,原則上應建有國家、省部級實驗室或工程(技術)中心等研發平臺。
(3)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擁有較高水平、結構合理的研發團隊,研究方向與外籍科學家研究領域相關,能夠為外籍科學家及其創新團隊開展科研活動提供必要的支持條件。
2、團隊條件
(1)與相關領域符合要求的1名或1名以上的杰出外籍科學家及其創新團隊簽約,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在堅持“以我為主”的前提下,雙方在創新能力建設、合作項目實施、成果轉化、人才培養、自主知識產權等方面的合作目標明確,權利和義務清晰,并有詳細的合作計劃、實質性的科技研發項目或成果轉化任務。
外方團隊包括至少1名杰出外籍科學家、3名以上高水平創新學術骨干,外方團隊成員原則上應具有博士學位。杰出外籍科學家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諾貝爾獎獲得者可適當放寬),海外學術骨干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海外學術骨干應受聘于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職位,在所屬領域取得過同行公認的創新性成果。
(2)建有5名以上高水平專家組成的國內學術團隊,國內團隊學術骨干應以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博士學位者,以及優秀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和拔尖人才為主。
3、工作時間
杰出外籍科學家每人每年在豫工作時間累計不少于6周,外方團隊學術骨干每人每年在豫工作時間累計不少于2個月。
或者杰出外籍科學家每人每年在豫工作時間累計不少于4周,外方團隊學術骨干每人每年在豫工作時間累計不少于2個月,并且有3名及以上中方團隊學術骨干每人每年赴外方單位工作或合作交流累計不少于3個月。
(二)河南省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基地
“省學科創新引智基地”以爭創世界一流學科為目標,以引進國際學術大師和創新團隊為手段,努力匯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開展高水平合作研究、高質量學術交流、高層次人才培養,促進海外人才與國內學術骨干互相融合,努力建設一批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重點學科,取得一批重大科研創新成果,打造一批高水平國際化學術團隊,培養一批高層次創新型人才,不斷提升我省科技創新能力和綜合競爭力。
資助經費:經批準命名的“河南省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基地”由河南省引智專項資金給予100萬元建設資金支持。
申請設立“省學科創新引智基地”應具備以下條件:
1、學科基礎
依托學科原則上應為河南省優勢特色學科,建有國家、省部級重點科研平臺,具有良好的國際合作 研究基礎。
2、工作團隊
(1)應聘請5名以上海外人才團隊,其中包括1名以上國際學術大師,4名以上高水平海外學術骨干;或成建制引進5名以上國際一流海外團隊。外方團隊成員原則上應具有博士學位。
(2)國內人才團隊應配備不少于10名國內科研骨干,國內團隊學術骨干應以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博士學位者,以及優秀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和拔尖人才為主。
3、人員條件
(1)海外人才應在世界綜合排名前100位的大學、研究機構,或世界排名前50位的大學學科等研究機構任職,與本學科有良好的合作研究基礎。
(2)海外人才應具有外國國籍,對中國友好,品德高尚,治學嚴謹,富于合作精神。國際學術大師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諾貝爾獎獲得者可適當放寬),海外學術骨干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
(3)國際學術大師應為外國科學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國際著名教授或同領域公認的知名學者,學術造詣高深,其學術水平在國際同領域處于領先地位,取得過國際公認的重要成就。
(4)海外學術骨干應受聘于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職位,在所屬領域取得過同行公認的創新性成果。
(5)國內研究團隊學術帶頭人年齡一般不超過60歲、科研骨干成員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國家和省級人才計劃入選者應占有一定比例。
4、工作時間
國際學術大師每人每年在豫工作累計不少于6周,海外學術骨干每人每年在豫工作累計不少于2個月;或者國際學術大師每人每年在豫工作累計不少于4周,海外學術骨干每人每年在豫工作累計不少于2個月;并且有3名及以上中方團隊骨干成員每人每年在外方單位工作或合作交流累計不少于3個月。
5、一名國際學術大師不得在兩個及以上“省學科創新引智基地”同時任職。
(三)河南省國際人才合作項目
“河南省國際人才合作項目”面向我省重大需求,突出“高精尖缺”導向,支持在我省重點產業發展、重大工程建設、重點基礎性研究、關鍵技術攻關、重大裝備研發以及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急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和創新團隊。
資助經費:經批準的“河南省國際人才合作項目”根據專家層次、人數、來豫工作時間等由河南省引智專項資金給予5-20萬元經費支持。
工作時間:申報“河南省國際人才合作項目”,除“頂尖人才短期訪問項目”外,其他項目邀請專家為單人的,來豫工作時間不少于2周;邀請專家為多人的,來豫工作時間累計不少于4周。
申報“河南省國際人才合作項目”,應符合以下類別之一:
1、戰略產業人才引進項目。圍繞裝備制造、新材料、集成電路、人工智能、大數據等國家重大科技產業發展專項需求,支持引進工程技術創新人才和科技產業創新人才。大力引進適合領銜國家、省級重大科研任務、重大工程建設,具備在關鍵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上實現重大突破潛質的頂尖人才、領軍人才。
2、企業創新人才引進項目。圍繞企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和實施“走出去”戰略,大力引進各類技術創新人才,推動關鍵技術、生產工藝、產品設計新突破,產生重大經濟和社會效益。支持引進具有跨國經營、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業家和戰略規劃、國際金融管理等領域的高層次經營管理人才。
3、鄉村振興與現代農業人才引進項目。圍繞農林牧漁業結構調整和可持續發展,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支持引進現代農業技術與經營管理人才,引進國外優良品種、先進的生產經營方式、先進種植養殖技術、安全生產和檢測技術,推進科技創新,促進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現代農林牧漁業發展,推動城鄉融合發展,服務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
4、生態文明與環境治理人才引進項目。圍繞生態文明建設,支持引進掌握新能源、新材料、新方法、新技術的生態環保人才,推動技術創新和結構調整,促進資源高效循環利用,有效降低能源消耗,開展污染防治環境治理,切實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服務美麗中國建設。
5、健康中原及社會發展人才引進項目。圍繞重大疾病防治、公共衛生、康復保健、精準醫療、遠程醫療和創新藥物、新型生物醫用材料、醫療器械等全民健康領域重點方向,以及我省生物醫藥產業發展重大需求,支持引進一批醫藥科技、健康產業領軍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創業團隊,提升我省醫療保健保障能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支持引進在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具有較高學術造詣、實踐經驗豐富、對華友好的優秀人才,提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
6、外籍頂尖人才短期訪問項目。加強我省企事業單位開展國際合作交流,支持引進諾貝爾獎獲得者,國際知名獎項獲得者,外國科學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擔任過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等國際知名學術機構和科教類國際組織委員、會員、理事,各國國立研究所或國家實驗室主任負責人、高級研究員,各國科技計劃項目成果負責人、首席科學家或主要成員,擔任過國際高水平科技期刊(JCR一、二區)正、副總編和高級會員等外籍頂尖人才來豫開展工作訪問,召開國際學術會議,開展國際學術交流等,在豫活動時間不少于3天。
7、青年英才引進項目。服務“名校英才入豫”計劃,支持優秀青年人才來豫創業創新,重點支持引進的世界大學綜合排名前100名高校或國際知名學術機構的優秀外籍青年人才,以及留學回國優秀青年人才與世界大學綜合排名前100名高校或國際知名學術機構等境外高層次人才來豫開展合作。申報人年齡不超過35歲,具有博士學位,取得同行專家認可的科研成果,具有較強的學術發展潛力。
8、引智成果示范推廣基地。項目單位引智成果或技術在省內乃至全國同行業具有領先地位,對周邊地區或相關領域的單位有較強的示范和帶動作用。項目申報年度至少聘請1名專家來華指導工作,經費資助主要用于聘請外國專家、國外新品種引進、擴繁、試驗轉化、技術培訓、國內種(苗)調配等。
9、外國專家組織項目。支持省內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以及成長潛力大、發展速度快,符合我省產業發展導向的中小微科技創新企業,通過國家外國專家局合作的專家組織、我省合作的海外聯絡站尋找聘請外國專家,促進技術升級、開展產品研發、改進營銷管理、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等。申請外國專家組織項目需填寫河南省國際人才合作項目申請表,“擬聘專家”頁可空缺不填。項目獲批后,項目單位須通過省外專局或市外專局同外國專家組織聯系并進行專家需求對接。
四、申報要求
(一)各項目專家須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來華工作。
(二)各申報聯系人應做好風險評估,對申報人的知識產權、保密約定、競業禁止等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審查,防范引才法律風險,保障人才安全。
(三)分別準備申報材料和匯報材料紙質版、電子版各一份,申報材料為Word格式,匯報材料為PPT格式。以上材料應放入一個文件夾內(標明項目名稱、項目單位和項目類型)。
(四)申報材料應于2018年8月10日將紙質材料和電子版報至國際交流與合作處,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高亢 聯系電話:69127577/69127578
附件:
2019引進境外智力項目通知附件.zip
1.河南省杰出外籍科學家工作室建設申請書
2.河南省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基地建設申請書
3.河南省國際人才合作項目申請表
4.河南省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廣基地申報表
5.河南省杰出外籍科學家工作室、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基地建設承諾書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