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我校購買新校區教師公寓剩余房源的部分教職工的公積金貸款的申請資格,已由省直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建設銀行審驗完畢,簽訂公積金貸款合同及交納擔保費等事項將由建設銀行及擔保公司工作人員到我校集中辦理。請2010年1月7日在我校財務處提交公積金貸款資料的教職工,在規定時間到校財務處簽訂貸款合同,具體事項如下:
一、集中辦理時間:2010年7月2日(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二、地點:財務處(行政樓408房間)
三、所需攜帶資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
2、借款人的公積金龍卡。
3、擔保費。
四、擔保費計算方法:
擔保費=貸款金額×貸款年限×擔保費率
擔保費率:貸款年限1—5年,擔保費率1‰
貸款年限6—10年,擔保費率0.8‰
貸款年限11—20年,擔保費率0.6‰
五、注意事項:
1、已婚者,夫妻雙方必須同時到場辦理。
2、請于規定時間前來辦理,否則將由教職工個人前往省直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自行辦理。
3、交納擔保費,擔保公司只收取現金。
4、如有問題,請撥打財務處電話69127222詢問。
計劃財務處
201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