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本專科學生繳費注冊管理規定》(華水政[2008]60號)的要求,為做好2011下半學年的學費收繳工作,保證廣大同學及時足額繳納學費,現通知如下:
一、凡在校的2007級建筑學、2008、2009、2010級本科生,2010級專升本學生,2009、2010級國際教育大專生、2010級軟件專科學生及轉入學校學習的2008、2009,2010級嵩山聯合辦學學生,需在2011年8月15日前將學費、住宿費足額存入學校統一發放的建行卡(校卡)內,學校將在開學前集中從其卡中代扣,開學報到時,將已扣費成功的收費票據按院系交輔導員發放給學生本人,請同學們注意收取留存。
【注:因丟卡、消磁等原因已將新卡注冊資料提交計劃財務處的,新卡即為校卡,可正常使用;凡外校轉入我校學習的學生未辦理校卡注冊手續的,請于7月1日前將注冊資料(銀行卡、身份證、學生證三證正面清晰合印在一張A4紙上并注明聯系方式,學生證遺失可用考試證或出入證代替)送交花園校區行政樓406房間】
二、如有特殊原因(當地沒有建行網點或校卡遺失后未辦理注冊手續),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學費和住宿費存入建行卡的同學,需將款項存入有銀聯標示的銀行卡內,到校后在行政樓406房間刷卡繳費。
三、凡在校研究生、函授生,開學報到時,需刷卡繳費。
四、為保證資金安全,學校不再辦理現金繳費。
五、根據銀行規定,卡內賬戶余額不能為零,請在存款時除足額存入學費和住宿費外至少多存一元錢,以保證扣款成功。
計劃財務處
201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