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2012年下半年學費收繳工作的通知

    ( 來源:財務處 發布者:cwc 發布日期:2012年06月26日 )

        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本專科學生繳費注冊管理規定》(華水政[2008]60號)的要求,為做好2012下半年的學費收繳工作,保證廣大同學及時足額繳納學費,現通知如下:

        一、凡在校的2008級建筑學、2009、2010、2011級本科生,2011級專升本學生,2010、2011級國際教育大專生、2011級軟件專科學生及轉入學校學習的2009,2010級嵩山聯合辦學學生,需在2012年8月16日前將學費、住宿費足額存入學校統一發放的建行卡(校卡)內,學校將在開學前集中從其卡中代扣,開學報到時,將已扣費成功的收費票據按院系交輔導員發放給學生本人,請同學們注意收取留存

        【注:因丟卡、消磁等原因已將新卡注冊資料提交計劃財務處的,新卡即為校卡,可正常使用;凡外校轉入我校學習后未辦理校卡注冊手續的學生、近期校卡遺失后未辦理校卡注冊手續的學生,請于6月30日前將注冊資料(銀行卡、身份證、學生證三證正面清晰合印在一張A4紙上并注明聯系方式,學生證遺失可用考試證或出入證代替)送交花園校區行政樓406房間】

        二、如有特殊原因(如:因身份證遺失無法按時辦理注冊手續),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學費和住宿費存入校卡的同學,需將款項存入有銀聯標示的銀行卡內,持所在學院所開具的情況說明,到校后在規定報到時間內到行政樓406房間財務處綜合科刷卡繳費。

        三、凡在校研究生、函授生,開學報到時,需刷卡繳費。

        四、為保證資金安全,學校不再辦理現金繳費

        五、根據銀行規定,卡內賬戶余額不能為零,請在存款時除足額存入學費和住宿費外至少多存一元錢,以保證扣款成功。

        六、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請勿將生活費存入校卡中,以免發生卡內余額超過最低扣費標準(住宿費800元/年)后的系統自動扣費情況;未全額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請將扣除貸款申請金額后的差額及時存入校卡,到校后在規定報到時間內到行政樓406房間財務處綜合科刷卡繳費。

        七、嵩山校區和洛外校區的2011級三本生繳費按此規定執行。

     

     

    財務處     

    2012年6月26日

    更新日期: 201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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