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教職工:
經學校積極申請爭取,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同意,我校教職工自2013年7月調增住房公積金。原住房公積金標準計算方法:(崗位工資+薪級+保留津貼+基礎績效+獎勵績效)×12% ,新公積金標準計算方法:【崗位工資+薪級+保留津貼+(基礎績效+獎勵績效)×2】×12% . 教職工個人和學校分別繳納相同的金額進入教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
8月份工資中按新標準調整了住房公積金,由于住房公積金每年只允許調整一次,并且從7月份開始執行,因此8月份工資中要補交7月份增加的住房公積金。根據總務后勤處通知,8月份工資中代交了2012-2013年度新校區周轉房的取暖費。請有公積金貸款的教職工注意工資余額,及時補充資金還貸款。
如有異議請咨詢27221,周老師。
財務處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