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現將河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教育系統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通知》(教財〔2016〕201號)進行摘錄,以便廣大師生學習,提高師生思想認識,增強師生金融風險和財務風險防范意識。
一、高度重視并切實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有關工作。
各高校和廳直單位(學校)要對本單位(學校)進行自查并對教職員工進行排查,要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置,加強校園安全防范。
二、加強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
要充分利用學校廣播、校報(刊)、板報等傳統媒體及微博、微信等新興媒介,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廣大師生對非法集資活動的識別能力,充分認識非法集資的危害性和嚴重性。引導樹立正確的理財觀念,自覺抵制、并勸告周圍的人遠離非法集資。
三、完善民辦學校風險防范機制。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實施條例,加強民辦學校監督管理,建立健全民辦學校風險防范機制,督促學校規避風險,確保教育教學正常運行。
四、組織進行防范非法集資工作檢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當地各級各類學校防范非法集資工作開展專項檢查。
財務處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