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教職工做好2019居民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通知

    ( 來源:財務處 發布者:zwc 發布日期:2020年04月16日 )

    各位老師好:

    本月個稅APP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功能已開通,依據個人所得稅稅法規定,居民個人需在2019年年度終了后對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簡稱綜合所得”)等四項所得的收入額,進行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綜合所得匯算辦理時間為2020年3月1日-2020年6月30日。

    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94號)有關規定,居民納稅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綜合所得匯算:

    1)2019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不超過12萬元的;

    2)2019年度應補繳稅額不超過400元的;

    3)2019年已預繳個人所得稅與年度應納個人所得稅一致的;

    4)不申請退稅的。


    注意事項:

    1. 個人所得稅APP中的數據請自行核對但請勿隨意更改,如對數據有疑問可致電財務處基金科69310062核實。

    2. 除在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存在收入申報數據外,還在其他地方存在“勞務報酬”、“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三項申報數據的,請在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收入和稅前扣除”頁面自行新增(此三類項目無法自動導入,需手動查詢導入)

    3. 個人所得稅APP中“工資薪金”為已扣除“三險一金”以及“年金”后的數據,請勿重復填寫。

    4. 請仔細核對匯算清繳中專項附加扣除數據是否足項足額足月扣除。

    5. 請根據自身情況合理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式。(此項目在申報時需手動修改)

    6. 申報內容如發現有錯誤,在終審前都可以撤銷申報重新填寫。

    7. 需要補繳稅款的教職工務必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稅款補繳,以免產生滯納金和影響個人征信。

    8. 政策學習可訪問: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稅務局

    http://henan.chinatax.gov.cn

    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更多知識可掃下方二維碼了解

    9. 如有政策疑問請撥打電話咨詢。

    稅務局:12366      財務處基金科:69310062

         

         疫情期間基金科值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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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注

    基金管理科(新綜合實驗樓南601)

    2020.4.21

    安煒昊

    13160677548

    69310062

    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咨詢

    2020.4.28

    安煒昊

    13160677548

     

       財務處    

    2020年4月16日


          附件1:僅在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存在收入的教職工申報操作指南.docx

          附件2: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方式選擇操作指南.docx

          附件3:綜合所得年度匯算中勞務報酬、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添加指南.docx


    更新日期: 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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