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有住房搬遷的通知
各公有住房搬遷戶:
為了新學期開學后,新老學生能按時入住花園校區,保證教學工作和學生生活正常運行,根據華水政辦[2009]4號文件要求,現就7月25日前搬遷住戶做如下通知:
1、暫住公房的教工搬遷工作在學校統一領導下,由總務后勤處負責實施,具體經辦和咨詢部門為總務后勤處綜合科。
2、所有搬遷戶應文明搬遷,清理干凈室內私人物品,保證房內公有設施完好。
3、搬遷完畢后應通知綜合科(行政辦公樓102室)工作人員現場驗房并填寫公有住房退房通知單,交還房間所有鑰匙。
4、申請二期周轉房且需搬出的住戶,學校將在51號樓安排住宿。
5、因特殊情況需在花園住宅區公房申請租房的職工,經審核同意后,可在剩余房源中統一調配并簽署租房協議,按時交納租金。
6、教職工所使用的公房,在2009年7月25日前搬遷者,補助費待新學期開學后,憑綜合科退房通知單統一發放。
搬遷事宜牽扯到學校、教工、學生等方方面面的利益,時間緊任務重,情況比較復雜。總務后勤處一方面將認真貫徹執行學校文件精神,同時要切實維護好搬遷職工的實際利益。讓我們群策群力,通力合作,做好搬遷工作,為學校事業的快速發展做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聯系人:張彩云 魏甜 聯系電話:69127536
總務后勤處
200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