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校長辦公室關于做好教職工使用公房搬遷工作的通知》(華水政辦〔2009〕4號)及《華北水利水電學院關于印發〈華北水利水電學院龍子湖校區教職工周轉公寓房分配方案〉的通知》(華水政〔2011〕62號)文件精神,龍子湖校區教師周轉房二期住房已于2011年5月7日分配完畢,按照文件精神,原申請二期周轉房且安排在花園校區51號樓住宿的教工自即日起請搬出公有住房,并于3月15日前搬遷完畢。逾期不搬者,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搬遷注意事項:
1、所有搬遷戶應文明搬遷,清理干凈室內私人物品,保證房內公有設施完好。
2、搬遷完畢后應通知總務后勤處工作人員現場驗房并填寫公有住房退房通知單,交還房間所有鑰匙。
聯系人:胡老師 電話:69127539
特此通知
總務后勤處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