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子湖校區教師周轉房、花園校區家屬區住戶:
2012年兩校區物業管理費將由學校財務處從在冊職工工資中扣除,其中6月份扣除龍子湖校區(1月1日至12月31日),7月份扣除花園校區(7月1日至12月31日)。
物業費收取標準:
花園 校區:0.30元/平方/月;
龍子湖校區:一期周轉房:0.56元/平方/月;
二期周轉房:0.27元/平方/月。
花園校區已售賣的房屋或長期不在鄭州的住戶,請在2012年6月20日前,攜帶以下證件到物業管理科進行登記并辦理相關手續,否則將從原住戶工資中扣除。
1、非本單位教職工需提交房產登記證、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兩份)。
2、買賣雙方的協議書原件(復印件各兩份),雙方必須親自到場。
聯系電話:花園校區 69127535 龍子湖校區 69310336
特此通知
總務后勤處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