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校區家屬區住戶:
我校花園校區2016—2017年冬季取暖費,學校已統一轉至鄭州市熱力公司。學校通過財務處從教職工12月份工資中扣除花園校區家屬區暖氣費。
收費標準:民用面積×90%×0.19×120天
個別因各種原因未能從財務處扣款的住戶(特別是已出售房屋住戶),請于12月20日前到花園校區水電暖管理中心(花園校區南苑餐廳南側小院內)繳納。
請各教職工及時查看自己相應資金,若有差錯,請及時與花園校區水電暖管理中心聯系,電話:65790229,65790009。
特此通知
總務后勤處
2016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