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做好2020年寒假期間 學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通知

    ( 來源:后勤服務中心 發布者:hq 發布日期:2019年12月31日 )

    各學院:

    根據學校寒假工作安排,學生于2020年1月6日~2月16日放假。為做好寒假期間學生宿舍管理工作,維護宿舍安全穩定,特通知如下:

    一、寒假期間,考慮部分研究生科研任務需求,經碩士生導師和所屬學院批準后方可留校住宿,其余學生均不得以任何名義留校。

    二、兩校區宿舍樓寒假封閉開放時間

    1.龍子湖校區4#、5#、6#、7#、15#和花園校區1#、10#、14#研究生宿舍樓不封樓。

    2.本科生宿舍樓于 1月8日17:00(周三、臘月十四)封樓;2月12日(周三、正月十九)上午9:00恢復開放,本科生宿舍樓恢復開放前離校學生不要提前返校。

    三、寒假期間宿舍管理工作的具體要求

    1.1月8日下午5:00前,宿管員清查宿舍(學生離開宿舍時,一定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防止出現長流水、長明燈等能源浪費現象,防止被盜事件和火災的發生),非留校研究生居住宿舍由所屬學院貼好封條。

    2.1月8日之前,擬留校研究生需提交《寒假留校住宿申請表(含承諾書)》(見附件1、附件2),一式兩份,雙面打印并簽名由碩士生導師和所屬學院審批同意后,一份交所在學院備案、統計,一份交后勤服務中心學寓管理科(龍子湖校區在學生公寓2號樓東頭,電話69127516;花園校區在學生公寓6號樓東頭,電話69127517)。

    3.1月9日之前,各學院制作詳細的《寒假留校研究生學生信息統計表》(見附件3,并報至后勤服務中心學寓管理科,辦理寒假臨時出入證。同時研究生留校學生信息統計表報研究生院備案。

    4.寒假期間留校學生須憑寒假臨時出入證進出宿舍樓。沒有辦理假期臨時出入證的學生不得在宿舍居住,對于不攜帶假期臨時出入證,宿舍樓管理人員將拒絕其出進入。不聽勸阻不配合工作的學生將依校規校紀給予紀律處分,并強制離校。

    5.各學院要切實加強對批準留校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組織人員深入宿舍進行定期巡查,對私自留校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其離校。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寒假研究生留校住宿申請表

         2.2020年寒假留校住宿承諾書

         3.2020年寒假留校研究生信息統計表

    后勤服務中心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1:2020年寒假研究生留校住宿申請表.doc

             附件2:2020年寒假留校住宿承諾書.docx

         附件32020年寒假留校研究生信息統計表.docx


    更新日期: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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