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6部隊招收士官的通知
為提高我軍士官隊伍整體素質,增強部隊戰斗力,依據《兵役法》“根據軍隊需要,志愿兵也可以直接從非軍事部門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招收的”規定,鄭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工作辦公室根據總部“主要面向地方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校),招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為主”的要求,下發了《關于2006年從非軍事招收士官的通知》,決定今年從大中專院校中招收部分士官,具體事項如下:
一、 招收專業
(一) 無線電修理;(二)機械修理;(三)維修電工;(四)機電一體化;(五)數控機床加工技術;(六)特種車輛駕駛;(七)汽車修理;(八)電梯維修;(九)水電施工、設計和管理
二、 招收對象和條件
(一) 招收對象
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和部分企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 招收條件
大專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5周歲。
三、 招收程序和辦法
(一) 報名申請
應招人員必須本人志愿,寫出申請到學校武裝部報名。報名截止日期:2006年4月26日。
(二) 有關政策規定咨詢請到學校武裝部(校醫院三樓,電話:3456);也可打電話到金水區征兵辦,電話:63526109。
武裝部
200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