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 來源:校綜治辦 發布者:校綜治辦 發布日期:2018年01月28日 )

    校屬各單位、各位師生員工、家屬區住戶:

    根據《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政府令2015第217號),自2016年1月1日起鄭州市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為切實做好我校相關工作,現將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圍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兩校區校園內(含花園校區家屬院、龍子湖校區教師周轉房區、教學區、學生生活區及操場、道路等公共部位)。

    二、禁放時間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

    三、具體要求

    校屬各單位應積極開展關于禁放規定的宣傳教育工作,嚴禁師生員工及家屬子女在校內燃放煙花爆竹;同時門衛及巡邏人員應加強巡查工作,嚴禁校外人員到校內燃放煙花爆竹。

    四、處罰

    凡在校園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將由公安機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敬請廣大師生員工、住戶自覺遵守,維護校園良好秩序。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1月28日


    更新日期: 201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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