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08-2009學年第二學期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的通知
為更好地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配合學分制以及大學生素質拓展計劃的實施,全面科學地考察評價學生,引導在校學生在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決定從即日起開展2008-2009學年第二學期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1.成立學校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郭玉賓 費 昕
副組長:李尚可 武蘭英 李幸福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校團委和學生處。
辦公室主任:李尚可(兼) 李幸福(兼)
辦公室成員:許 磊 曹 震 王 楠 王艷艷 田 剛 王紹偉 趙修章 丁仁偉 周 文 康長春
程 霞 尤 鳳 徐 啟 周 敏 王 娟 石秋華 趙 娟 劉麗霞 陳 鵬
2.為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各學院要成立學院、年級、班級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小組,組長分別由各學院分團委書記、年級團總支書記、各班級團支部書記擔任。學院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年級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小組負責所屬各班級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班級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小組負責本班級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成員由各班級推薦,應包括各班級團支部各委員、班長、學習委員、班級所在宿舍每個宿舍至少一名代表。
二.工作步驟:
1.學習動員及組織申報階段(9月18日—9月22日)
各學院成立學院、年級、班級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小組,于9月20日前以學院為單位將成員名單(含舉報電話及郵箱)報校團委組織部(花園校區學生活動樓304房間);并在全學院范圍內公開成員名單,接受全體同學監督。各班級必須召開班級全體成員大會,共同學習有關文件精神。
各單位、個人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實施細則(試行)》(見附件)中的申報程序向相應單位進行申報;各審核部門根據審核權限進行審核;此項工作于9月22日前完成,逾期申請不予加計。
2.審核公示階段(9月23日—9月27日)
(1)審核公示由校團委和各學院分團委負責,將計劃下達的素質積分加計計劃和學習積分結果通過網絡、宣傳欄、公示文件等方式進行公示。
(2)公示時間為9月25日至9月27日,公示期間,對素質積分加計方案及學習積分結果有異議者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舉報:
①向所在班級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小組舉報;
②向所在學院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小組舉報;
③向校團委和學生處進行舉報;
3.綜合積分加計總結階段(9月28日—9月30日)
(1)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辦公室向學校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領導小組匯報綜合積分素質積分加計計劃,在學校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將綜合積分素質積分通知單下達學院或各班級;
(2)各班級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小組根據下達的綜合積分素質積分通知單進行素質積分加計,并核算班級成員素質積分;
(3)各班級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小組在學院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小組的監督下完成學生綜合積分統計工作;
(4)學院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小組于10月9日前向學生處上報學院學生綜合積分結果。
三.工作要求:
1.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是我校學生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工作任務量大。各級組織要高度重視,要在認真學習文件方案基礎上,周密安排,組織精干人員組成測評小組,務必使整個測評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同時公布學院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小組的舉報電話和郵箱。學校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舉報電話69127469,舉報郵箱huashuituanwei@163.com。
2、本次綜合測評工作中關于學院團委、學生會所屬學生干部素質積分中職務分的等級比例參照附件一執行,由學院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小組嚴格按比例審定9月22日前統一上報校團委,由校團委審核公示后下發至學院班級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小組加計。
3.本次綜合測評工作必須嚴格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實施細則(試行)》(附件二)的有關規定執行。校團委擁有對《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實施細則(試行)》的解釋權,各學院如對《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實施細則(試行)說明》有疑義,可向校團委提出復核申請,但不得擅自核減積分或拒絕加分。
學生處 校團委
200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