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華北水利水電學院2009-2010學年三好學生、三好學生標兵、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及研究生處:
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學生手冊》規定,為了鼓勵學生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促進我校“爭先創優”良好風氣的形成和發展,現進行2009-2010學年校級三好學生、三好學生標兵、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評選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評選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和班級。
二、評選條件
1.三好學生要思想進步、積極參加大學生“MMD”學習研究活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積極參加黨、團組織生活和其他各項集體活動;遵紀守法,組織紀律性強,本學年內未受到任何紀律處分;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無不及格現象,成績優良,學年綜合積分在專業排名30%以內;堅持參加體育鍛煉和其它文化活動,按照《大學生體育鍛煉合格標準》規定,體育達標成績達到合格以上。
2.三好學生標兵要具備三好學生條件,并在德、智、體諸方面表現特別突出。
3.優秀學生干部要熱心為同學服務,密切聯系群眾,在群眾中有較高威信;工作中敢于堅持原則,大膽管理,有團隊意識,能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工作,成績突出;在學習、遵守紀律、文體活動等方面起模范帶頭作用,無不及格現象,學年綜合積分在專業排名50%以內,本學年內未受到任何紀律處分;所任職務為班委以上學生干部,在學生干部職務素質積分評定中獲得優秀。
4.先進班集體要求班風好,好人好事多,班上全體同學團結友愛;大學生“MMD”學習研究活動能做到經常化、制度化,且成效顯著;班會、團日活動、公益勞動開展較好,并經常參加和開展文體活動;遵紀守法,組織紀律性強,本學年內無人受到任何紀律處分;班級學習風氣濃厚,學生學習成績較好,班級學生重修人次不超過學生總人次的10%,并能以學習為中心開展內容新穎、形式活潑的學術活動;在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挑戰杯”科技作品競賽和大學生科技文化藝術節活動中表現突出。90%以上的學生達到《大學生體育鍛煉合格標準》;在學校和院系組織的各項競賽活動中成績突出。
三、評選辦法
1.評選工作在校黨委統一領導下進行,由校團委、學生工作部具體負責;各學院在黨總支領導下,由各分團委具體負責;研究生的評選工作在研究生處黨總支領導下,由研究生團委具體負責;校團委(學生)、校學生會和校社團聯合會優秀學生干部的評選由校團委具體負責。
2.三好學生評選由各分團委組織實施,班主任、輔導員組織學生民主評議產生。班級進行民主評議時,參加評議的學生人數不得低于班級學生人數的三分之二,且只有獲得超過到會人員半數以上支持的同學才有資格被評為三好學生。
三好學生標兵的評選由各黨總支組織分團委負責人、輔導員、班主任及有關人員民主評議產生。
班級和院系級學生干部中優秀學生干部由各分團委組織評選,由班級或院系學生會民主評議產生,校級學生干部中優秀學生干部由校團委組織評選。進行民主評議時,參加評議的學生人數不得低于應到人數的三分之二,且只有獲得超過到會人員半數以上支持的同學才有資格被評為優秀學生干部。
先進班集體評選在各班認真總結的基礎上,由院系黨總支、院系團委組織班主任、輔導員和學生會主要干部民主評議產生。
各項評議結果經學院黨總支審查學院內公示后報送校團委,由校團委、學工部審核后進行校內公示,然后報校黨委批準。
四、評選名額
各學院具體分配名額見附件1。研究生處、水利職業學院、嵩山少林武術職業學院(合作辦學)三好學生、三好學生標兵、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班集體名額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學生手冊》規定名額評選。校級學生干部優秀名額不超過校級學生干部數的40%(不包含干事數)。
五、注意事項
1.各分團委務必嚴格按照評選條件、評選辦法的規定組織評選。凡在審核中發現有不符合評選條件和評選程序的人員,一律取消其評選資格,所缺名額不再增補。
2.各分團委務必嚴格按照評選名額的分配進行評選。凡超名額推薦的,一律按照評議結果表所列順序,去除超出部分。
3.三好學生標兵必須首先是三好學生,否則不得推薦為三好學生標兵。
4.為了規范學生檔案管理,三好學生標兵、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需填寫審批表(見附件3),具體表格在校團委網頁下載。
5.各分團委務必于11月5日(周五)前把各學院內審查公示后的申報報告,包含各項評議結果總名單(紙質和Word電子版)、評議結果表(紙質和Excel電子版)報送校團委。電子版材料發送到huashuituanwei@163.com。
6、11月8日到11月14日為學生工作部、校團委審核公示階段。公示結束后,各分團委需將三好學生、三好學生標兵和優秀學生干部審批表(紙質)、先進班集體審批表(紙質)按歸檔要求于11月16日前報校團委。
7、其它未盡事宜,請咨詢校團委,聯系電話69127469、69127467,聯系人王楠、胡德朝。
黨委學工部 校團委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