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社團組織:
校旗、院旗是學校的外在形象標識和主要標志,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各種儀式、典禮、重要活動中必不可少的形象展示。為進一步塑造學校品牌形象,規范使用校旗、院旗,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校校旗由純藍旗面、校徽和中英文校名組成。左上角為彩色標準校徽,正中間為純白色中英文校名,有關標示詳細信息可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校長辦公室關于規范使用學校有關標識和信息的通知》(華水政辦〔2013〕4號)執行。旗面標準尺寸為288cm×192cm(標準1號旗),校外使用時可根據需要比例縮放,但必須大于同時使用的各學院院旗、社團組織會旗。
二、各學院院旗和各社團組織會旗可參照校旗制定,旗面顏色可更改,左上角必須為學校標準名稱,各學院和各社團組織名稱為旗面主體,旗面標準尺寸為240cm×160cm(標準2號旗),校外使用時可根據需要比例縮放,但不能大于同時使用的校旗。
三、在參加校內外各項活動時,各學院院旗、社團組織會旗旗桿高度不得高于校旗。
四、各教學單位、行政部門和各社團學生組織在校內外重大活動或進行對外宣傳時,要規范使用校旗、院旗、社團組織會旗,保證旗幟鮮艷整潔,不得升掛和使用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校旗。
五、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分解校旗等圖案標志。
六、未經學校授權,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不得將校旗等圖案全部或部分用于商業目的。
七、校旗、院旗使用規范自即日起實施,由校團委負責解釋。
特此通知
校團委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