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開展我校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和復審工作的通知

    ( 來源:研究生處 發布者: 發布日期:2011年03月03日 )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隊伍建設,提高各類碩士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學院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和聘任管理辦法》(華水政[2010]143號)的相關要求,在我校各碩士點中開展研究生指導教師增補及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工作時間安排

        1、3月3日~3月15日之間,按照華水政[2010]143號文件,符合申報條件的教師(含擬外聘的教師)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增列為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發表論文、科研成果、科研經費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成果要求時間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報碩士點所在學院。

        2、3月16日~3月30日,各學院按照導師遴選標準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提出推薦意見并將同意推薦的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名單及申請表蓋章后交研究生處招生就業辦公室。

        3、研究生處審核、匯總各學院申報材料并將符合申請條件的材料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審定。

        二、復審工作時間安排

        1、3月3日~3月15日之間,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含外聘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填寫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學院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復審表》(以下簡稱復審表),并提供有關材料(發表論文、科研成果、科研經費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成果要求時間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報碩士點所在學院。

        2、3月16日~3月30日,各學院根據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的任職要求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核,提出復審意見并將通過資格復審的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名單及復審表蓋章后交研究生處招生就業辦公室。

        3、研究生處審核、匯總各學院申報材料并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備案。

        具體遴選和復審工作程序見《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和聘任實施細則(試行)》(研究生處[2011]2號)。

        三、申報材料要求

        1、申請新增導師的人員提交3份紙質申請表(要求雙面打印),電子版1份(文件名為:學院名稱+申請人姓名+“新增”.doc)。

        2、原碩士研究生導師提交3份紙質復審表(要求雙面打印),電子版1份(文件名為:學院名稱+申請人姓名+“復審”.doc)。

        3、證明材料(復印件)內容依次為:身份證、職稱證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代表論文(封皮、目錄、首頁)、學術專著、科技成果獎勵證書、科研項目經費本、項目合同書(以上材料僅需一份,裝訂成冊,要求有封面、目錄)。

        4、各學院報研究生處材料:申請新增導師人員的申請表2份,學院推薦擬聘導師人員匯總名單1份,通過復審導師的復審表2份,學院匯總名單1份,以上材料均要加蓋學院公章并提交相應電子版各1份。

        四、幾點說明

        1、對于證明材料,只需提供符合對應文件規定的最低數量的證明材料即可,不必全部提供。證明材料由院系保存,不必提交研究生處。

        2、教師須認真、如實填寫相關表格,如發現虛假材料則一票否決。

        3、請各學院根據本通知要求,認真做好申請研究生指導教師的遴選及復審工作。

        4、研究生招生就業辦公室電話:65790989,聯系人:李躍鵬,并請將相應的電子版發至信箱:liyuepeng@ncwu.edu.cn

       

     

        附件1、《華北水利水電學院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和聘任管理辦法》(華水政[2010]143號).doc

        附件2、《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和聘任實施細則(試行)》(研究生處[2011]2號).doc

        附件3、《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增列為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申請表》.doc

        附件4、《華北水利水電學院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復審表》.doc

        附件5、各學院相關匯總表格.rar

     

                                                       研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更新日期: 201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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