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經學校黨委會研究,2016年校內職稱推薦政策繼續向主持國家基金項目者傾斜(子課題負責人除外)。項目限定范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面上項目、青年項目及其他單項經費20萬元以上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的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及其他單項經費20萬元以上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具體政策如下:
1. 符合省職稱評審政策,正常申報高一級職稱(不包括破格申報人員),在現有職稱聘任期間以主持人身份完成國家基金項目者,直接通過學校的推薦。
2. 符合省職稱評審政策,申報高一級職稱(包括破格申報人員),在現有職稱聘任期間以主持人身份獲得國家基金項目但尚未結項者,或已結項但屬破格申報者,各學院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方案》中國家基金項目所占的權重不能低于10%。
本政策只適用于2016年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請各單位按照該政策組織好本單位的推薦工作。
人事處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