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部門:
根據學校要求和《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編制外用工管理辦法》(華水政〔2014〕207號)文件精神,現組織對我校編制外用工情況進行排查,對已經簽訂勞動合同的編制外用工人員(人事代理人員除外)進行聘期考核。
一、排查工作
1.各部門應立即排查統計本部門所有編制外用工情況,于11月25日前提交編制外用工情況統計表(附表1:編制外用工情況統計表)。
2.各部門需通知本部門編制外用工人員提交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報告(體檢費用自理),于11月25號之前以部門為單位交到人事處12212房間。
3.凡各部門以總工作量承包方式委托勞務經營部門承包的編制外用工,用工部門應當按照合同對勞務公司的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對用工人員年齡應要求控制在65周歲以下,身體必須符合承擔工作的健康條件要求,考核與評估結果于11月25日前上報學校人事處。
二、考核工作
(1)考核范圍:
所有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的編制外用工人員。
(2)考核時間:
11月8日—11月20日。
(3)考核方式:
各用工單位組織相關人員成立考核組,根據編制外用工人員工作總結,聽取編制外用工人員述職,結合對編制外人員日常工作表現進行量化考核,人事處派工作人員參與(附表2:編制外用工人員量化考核表)。
(4)考核程序:
1)用工部門組織有關人員及編制外用工人員共同參會;
2)編制外用工人員述職;
3)考核組成員打分(60分以下為不合格,60分—80 分為合格,80分—100分為優秀);
4)用工部門提交聘期考核表,包括個人總結,單位考核意見(附表3:編制外用工人員聘期考核登記表);
5)用工部門將考核結果在部門網站公示(附表4:編制外人員聘期考核公示表);
6)人事處根據聘期考核結果續簽勞動合同,不合格者不再續簽。
人事處
2016年11月7日
附件1:
編制外用工人員情況統計表.xls
附件2:
編制外用工人員量化考核表.doc
附件3:
編制外用工人員聘期考核登記表.doc
附件4:
編制外用工人員聘期考核情況公示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