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根據《河南省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7年度全省高級職稱評審工作安排有關問題的通知》(豫職改辦〔2017〕40)要求,為做好2017年度我校高級職稱推薦工作,結合我校職稱工作實際,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的相關政策及說明
(一)關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條件的補充規定
根據《河南省高等學校教師(實驗人員)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豫人社辦〔2017〕12號)精神,結合我校實際,補充規定如下:
1. 申報“教學為主型”的教師,除滿足豫人社辦〔2017〕12號的條件外,還需要有公開發表的教研論文(有CN刊號,不含增刊、特刊、專刊、周刊、非學術刊物、論文集等)或有主持完成的校級以上教改項目。
2. 鼓勵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申報“教學科研型”或“科研開發服務為主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關于校內職稱推薦向主持國家基金項目者傾斜的政策
經學校研究,2017年校內職稱推薦政策繼續向主持國家基金項目者傾斜(子課題負責人除外)。具體規定見附件1。
(三)關于業績特別突出人員職稱評聘“綠色通道”的說明
我省不再組織高校業績特別突出人員職稱評聘“綠色通道”評審工作,符合省《關于進一步暢通我省高層次和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聘“綠色通道”的通知》(豫人社辦〔2016〕138號)文件規定人員,按(豫人社辦〔2017〕12號)條件申報專業技術職務。
(四)關于“2017年度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教學效果優秀或良好的次數統計辦法和要求”的說明見附件2。
二、日程安排
(一)各學院組織個人申報、材料公示,并進行資格審查(11月2日-7日)
申報人員在熟悉政策、條件、程序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實際,整理、上報職稱評審所需的相關支撐材料。教師系列人員(含申報省高等院校副教授任職資格考核認定的人員)報送材料至本人任課或學科所在學院,各學院推薦小組按照有關要求,對申報人員的參評材料進行公開展示。非教師系列人員(工程、圖書、檔案、經濟、會計等)直接報送材料至人事處。
1.各學院推薦小組對申報人員的有關證件,包括身份證、第一學歷和學位證書、最高學歷和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證書原件進行審驗,確保無誤。
2. 各學院推薦小組對申報人員的教學、科研成果進行網上檢索審驗。
3. 11月6日前,各學院報送教師系列正高級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外審論文(一式三份,附960元外審費)至人事處。
4. 11月7日前,各學院報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匯總表》(附件3);通過學院資格審查人員個人評審簡表(學院蓋章并簽署意見)一式6份至人事處。
(二)學校資格審查(11月8日-11月17日)
人事處會同教務處、科技處、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中心對每一位申報人員的身份、學歷、資歷、任職時間、考核結果、外審論文、教學、科研等情況進行全面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11月17日前,人事處將審查不合格人員名單反饋至各單位。
(三)各學院推薦組織考核、答辯、評議、公示(11月8日-11月17日)
各學院推薦小組按照各級各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根據申報人的教學、科研及答辯(教師系列正高級需要)情況等進行排序,并予以公示。各學院及推薦小組須嚴格按照程序、嚴格執行標準,對所有參評人員做到政策公開統一,程序公平公正,機會均等一致。
11月17日,學院推薦小組根據學校確定的推薦比例將通過人員名單(含排序結果)報至人事處,并提交教師系列正高級人員答辯評議情況表(附件4)。
(四)人事處接收評審材料,申報人職稱材料公示(11月17日之后)
通過基層推薦人員,學校對其審核過的評審簡表進行公開展示。
三、報送高級職稱推薦材料
1. 推薦材料每人1袋,袋中材料原件、復印件應按《評審簡表》中所列條目順序分類排序;目錄中各條目順序應與《評審簡表》中所列各類條目順序排列一致;袋子外面注明申報人單位、姓名、申報系列、專業。
2. 申報人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附件5)一式2份,1份報相應高評會承辦部門,1份學校人事處留存。
3. 《河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附件6)一式3份,A3紙張打印中縫裝訂。《評審表》第1頁“相片”欄內粘貼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單位人事部門電話”欄內詳細填寫單位及個人聯系電話(單位電話:0371-69127259)。
4. 經單位核實、使用“河南省職稱工作信息系統個人版”規范錄入、打印的《評審簡表》(A3紙張正反打印)一式45份以及同內容的《評審簡表》電子文本。
5. 申報人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畢業證丟失的,應由單位出具查檔證明并提交人事檔案。
6. 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其中省外或中央駐豫單位調入我省工作的人員,須按規定辦理任職資格證書確認手續后,方可參加評審。
7. 任現職以來(任職年限超過5年的,為近5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原件或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的復印件(推薦到省高評會人員需要)。
8. 任現職以來正式發表、出版的代表性論文、著作原件和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的檢索頁。論文須附在互聯網的萬方數據資源系統、或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或清華同方中國知網等國內主流數據庫網站上檢索的檢索頁,或經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的期刊出版單位的網站上進行檢索并打印的檢索頁。著作、教材須附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CIP數據核字號驗證”的檢索頁。未按要求檢索、驗證的論文和著作只作為業績參考條件。
申報系列有論文鑒定要求的,申報人須指定論文鑒定篇目,其中,申報副高職稱的鑒定1篇,申報正高職稱和破格申報人員鑒定2篇。
9.任現職以來獲獎證書、專利證書、成果鑒定證書及經濟、社會效益等主要業績材料原件、復印件各1份。
10.申報系列(專業)評審條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證明,以及其他反映申報人學術、技術水平的材料原件。
11. 教師系列申報正高級任職資格人員還應提交2篇參加外審的代表性論文原件及復印件(一式3份)。原件用來核對,復印件分裝3個檔案袋(袋內需裝外審論文鑒定意見表,附件7),同時將填寫完整的《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外審論文登記表》(附件8)粘貼在每個檔案袋的封面,其中“申報人編號”一欄由學校人事處統一編寫。論文復印時須把所有涉及作者的中英文信息覆蓋,便于匿名外審。外審鑒定的論文均限獨著或第一作者,全文系外文的論文需另附中文概要。
12. 申報教授人員提交《普通本科高校教師申報教授任職資格答辯評議情況表》(附件4),需參加省高評委答辯人員的個人業務自傳一式10份。
13. 申報高校教師的人員提交1章教案,申報高級實驗師的人員提交2份實驗教案(復印件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14. 申報人所有業績材料公開展示后須加蓋單位公章(證書、證件等在復印件上加章)。
高評會承辦部門接收材料原件的,不再提交復印件。
參評業績材料(包括論文、著作、成果、獎勵等)的計算截止時間為用人單位職稱申報推薦的時間。
四、有關說明
(一)《評審簡表》填寫說明
1. 省轄市:省直;主管單位:河南省教育廳(19018);工作單位:華北水利水電大學(19018035)。
2. 最高學歷中,區分“碩士研究生”(雙證)和“碩士”“研究生”(單證),學歷詳情欄中應完整填寫何校、何專業、學制、學位,并以逗號隔開。“申報專業”應從信息系統提供的專業中選擇,“現從事專業”可結合申報人實際工作手工錄入申報專業相關的子專業,比如“申報專業”選擇“地質”,“現從事專業”可手工錄入“地質勘探”。
3. 任現職近5年來年度考核情況,從左往右按年度從小到大填寫。
4. 擔任學術團體職務或社會兼職及個人聯系方式欄中,至少應填寫個人聯系方式。
5. 論文、著作、項目、成果、專利、獲獎欄中填寫內容都必須有證書原件支持,在研的除國家基金項目外,其他的一概不能填寫,增刊、論文集、副刊不能填寫。
6. 學院意見欄中需先蓋章,至少一份為紅章,其余可復印。
(二)報送材料注意事項
1. 由于今年職稱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申報人員和申報單位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有關推薦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 推薦小組審核材料時要實行責任制,誰審核,誰簽名,責任到人。重點審核:評審材料是否齊全、規范、真實、有效;《評審表》和《評審簡表》等欄目內容的填寫與原件是否一致。對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規定的評審材料,及時向學校人事處反饋,并取消當年度推薦資格。
3. 破格及轉評申報人員和評委會認為需要進行答辯的人員須到省評委會進行答辯。答辯時提交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答辯時間由省高評會另行通知。
4.申報人可登錄“河南職稱網”(www.hnzcw.gov.cn、www.hnzc.gov.cn),從“軟件下載”欄中下載“河南省職稱工作信息系統”個人版軟件進行錄入、打印《評審簡表》、《資格審查表》,其他表格從“資料下載”中下載。
5. 參評人員要認真準備材料,盡量避免材料的反復補充更換,以免影響正常評審。
五、收費標準
按照省收費標準,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300元/人。評審費于11月17日直接交至人事處職稱科。
職稱科辦公室:龍子湖校區12號學生宿舍樓12117房間
職稱評審工作問詢電話:69127259
職稱評審工作監督(舉報)電話:65790233(紀委、監察處)
附件.zip
人事處
2017年11月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