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申報2019年度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的通知

    ( 來源:人事處 發布者:rsc 發布日期:2018年11月15日 )

    學校各單位:

    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19年度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試點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辦函〔2018〕303號)要求,現就組織開展2019年度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申報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重點及資助額度

    本次申報聚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著眼“高精尖缺”,堅持需求導向,圍繞“中國制造2025”、“互聯網+”等戰略及《國家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參考目錄》確定的重點領域,重點引進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人才,加大對基礎科學研究人才的支持。

    根據《關于開展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試點工作的意見》(國人部發〔2003〕45號)規定的資助人選條件,經人社部專技司組織專家評審并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核,對2019年度入選的資助人選,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一次性提供資助金30萬元,申報地區或單位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資金。

    二、申報人員條件

    申報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國國籍;

    (二)在國(境)外獲得博士學位;

    (三)2014年1月1日后回國;

    (四)在國內每年穩定工作9個月以上,并由申報地區人社局或申報部門人事處出具證明;

    (五)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

    (六)優先考慮曾在國外跨國公司、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國際組織等機構擔任高級管理職務或相當于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顯著成績的留學回國人員;

    (七)已獲得其它資助的不得重復申報。

     對業績特別突出的留學回國人員可適當放寬回國時限、年齡要求。

     三、申報材料

    (一)《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資助申請表》一式兩份,并需出具同行專家意見,提交電子版(照片要求:1寸標準照,分辨率295*413,文件小于20KB);

    (二)以單獨附件形式提供紙質證明材料一式兩份(A4規格紙張復印件上交、原件備查),證明材料應編寫目錄和頁碼,具體包括: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護照、身份證、社保證明、知識產權或學術成果證明、國外任職證明等。

    四、申報時間及辦法

    各單位請于2018年11月20日前將相關申報材料的紙質及電子版報送至人事處12212室(郵箱:liusen@ncwu.edu.cn),逾期將不再受理。

     

    附件: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資助申請表.doc

     

     人事處

     2018年11月15日

    更新日期: 2018-11-15
    久久久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