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2020年度職稱申報材料報送及相關工作的通知

    ( 來源:人事處 發布者:rsc 發布日期:2020年10月15日 )

    校屬各單位:

      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0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20〕84號)要求和《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自主評審辦法》(華水政〔2019〕252號)等文件精神,現將我校2020年度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推薦工作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0年河南省關于職稱申報學歷與申報年限問題

      根據國家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意見要求,調整部分職稱申報年限規定。碩士研究生畢業并取得碩士學位人員申報職稱年限進行調整:申報副高級職稱,需取得中級職稱并聘任中級崗位(評聘分開系列為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調整為5年以上(作為過渡,2020年仍按原規定4年執行,該政策自2021年度開始執行);申報中級職稱,仍按原規定執行。

      二、我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的相關政策

      (一)申報教師系列高級職稱者,在滿足《河南省高等學校教師(實驗人員)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基本評審條件的同時,需滿足《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自主評審辦法》(華水政〔2019〕252號)文件要求。鼓勵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申報教學科研型或科研開發服務為主型。申報人員謹慎選擇申報類型,一旦申報不允許修改申報類型。教師系列中、初級職稱的評審不分類型。

      (二)申報高級職稱人員,聘任年限的計算截止到當年9月30日;職稱申報專業及系列應與現從事專業及崗位一致。

      (三)評審當年達到退休年齡者,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

      (四)參評業績材料(包括論文、著作、成果、獎勵等)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30日,屆時原件仍未到的業績將不能計算。凡不具備評審條件要求的業績成果材料和到截止時間未正式出版、發表的論文、論著以及不能提供正式證件的有關成果,不作為評審條件業績成果對待。

      (五)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校長辦公會會議紀要》(〔2019〕4號)精神,2019年3月19日之后在《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報》發表的論文可按中文核心期刊標準進行考核量化,但不能與河南省職稱評審條件中有關論文、論著方面的要求相違背。

      三、日程安排

      (一)各學院組織個人申報、材料公示,并進行資格審查(10月16日-22日)

      申報人員在熟悉政策、條件、程序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實際,整理、上報職稱評審所需的相關支撐材料。教師系列人員報送材料至本人任課或學科所在學院。各學院推薦小組按照有關要求,對申報人員的參評材料進行公開展示。

      1.各學院推薦小組對申報人員的有關證件,包括身份證、第一學歷和學位證書、最高學歷和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證書原件進行審驗,確保無誤。

      2. 各學院推薦小組對申報人員的教學、科研成果進行網上檢索審驗。

      3. 10月26日前,各學院報送教師系列正高級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外審論文(一式二份)至人事處。

      4. 10月26日前,各學院報送學院職稱推薦細則、《2020年度職稱申報人員統計表》(附件5-1)(按正高、副高、中(初)級分三張表格報送,電子版發送至郵箱);通過學院資格審查人員《華北水利水電大學2020年度高校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簡表》(附件5-2)(學院蓋章并簽署意見)一式6份報送人事處(按照匯總表名單的排序整理排成6套,并提交評審簡表中符合省、校職稱文件業績材料的pdf的掃描電子版)。

      (二)學校資格審查(10月29日-11月6日)

      人事處會同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教務處、科技處、社科處、研究生院分別對每一位申報人員的學歷、資歷、任職時間、考核結果、外審論文、教學、科研、遵章守紀等情況進行全面資格審查。11月9日,人事處將審查不合格人員名單反饋至各單位。

      (三)各學院推薦組織考核、答辯、評議、公示(11月10日-11月16日)

      各學院推薦小組按照各級各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根據申報人的教學、科研及答辯(教師系列正高級需要)情況等進行排序,并予以公示。各學院及推薦小組須嚴格按照程序、嚴格執行標準,對所有參評人員做到政策公開統一、程序公平公正。 11月21日,學院推薦小組根據學校確定的推薦比例將《2020年度職稱申報人員分類推薦排序表》(附件5-3)報至人事處,并提交教師系列正高級人員答辯評議情況表。

      (四)人事處接收評審材料,申報人職稱材料公示(11月23日之后)

      通過基層推薦人員,學校對其審核過的評審簡表進行公開展示。

      四、報送高級職稱推薦材料

      1.推薦材料每人1袋,袋中材料原件應按《評審簡表》中所列條目順序分類排序;目錄中各條目順序應與《評審簡表》中所列各類條目順序排列一致;材料袋外面注明申報人單位、姓名、申報系列、專業。

      2.經單位核實、填寫《評審簡表》打印(A3紙張正反打印)一式10份。

      3.申報人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畢業證丟失的,應由單位出具查檔證明并提交人事檔案。

      4.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原件1份。

      5.任現職以來正式發表、出版的代表性論文、著作原件和加蓋各相關學院公章的檢索頁。論文類別劃分以檢索當年的中科院JCR分區、省教育廳當年權威期刊目錄為準。論文須附在互聯網的萬方數據資源系統、或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或清華同方中國知網等國內主流數據庫網站上檢索的檢索頁,或經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的期刊出版單位的網站上進行檢索并打印的檢索頁。著作、教材須附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CIP數據核字號驗證”的檢索頁。未按要求檢索、驗證的論文和著作只作為業績參考條件。

      申報系列有論文鑒定要求的,申報人須指定論文鑒定篇目。其中,申報副高級職稱的鑒定1篇,申報正高級職稱和破格申報人員鑒定2篇。

      6.任現職以來獲獎證書、專利證書、成果鑒定證書及經濟、社會效益等主要業績材料原件。

      7.申報系列(專業)評審條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證明,以及其他反映申報人學術、技術水平的材料原件。

      8.教師系列申報正高級任職資格人員還應提交2篇參加外審的代表性論文原件及隱去作者所有信息的復印件(一式2份)。原件用來核對,復印件分裝2個檔案袋(袋內需裝外審論文鑒定意見表(附件5-5)),同時將填寫完整的《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外審論文登記表》(附件5-4)粘貼在每個檔案袋的封面,其中“申報人編號”一欄由學校人事處統一編寫。外審鑒定的論文均限獨著或第一作者(人文社會科學論文僅限獨著),全文系外文的論文需另附中文概要。

      9.申報教授人員提交《普通本科高校教師申報教授任職資格答辯評議情況表》(附件5-6),需參加省高評委答辯人員的個人業務自傳一式10份。

      10.申報高校教師的人員提交1章教案,申報高級實驗師和正高級實驗師的人員提交2份實驗教案(復印件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11.申報人所有業績材料公開展示后須加蓋單位公章(證書、證件等在復印件上加章)。

      五、有關說明

      (一)申報人嚴格按《評審簡表》填寫說明(附件4)進行規范填寫。

      (二)報送材料注意事項

      1.由于今年職稱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申報人員和單位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報送有關推薦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推薦小組審核材料時要實行責任制,誰審核,誰簽名,責任到人。重點審核:評審材料是否齊全、規范、真實、有效;對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規定的評審材料,及時向學校人事處反饋,并取消當年度推薦資格。

      3.破格及轉評申報人員和評委會認為需要進行答辯的人員須到推薦評審會上進行答辯。答辯時提交本人身份證。

      4.參評人員要認真準備材料,盡量避免材料的反復補充更換,以免影響正常評審。

      5.職稱推薦會通過人員由學校統一組織進行網上申報。

      職稱評審工作問詢電話:69127259

      職稱評審工作監督(舉報)電話:65790233(紀委、監察處)

      電子郵箱:huashuirenshi@126.com

      

      

    附件1:2020年全省職稱工作安排通知pdf

    附件2:關于印發《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自主評審辦法》的通知(華水政〔2019〕252號).doc

          附件3:  評審簡表填寫說明.doc

          附件4:高校教師職稱評審申報學科(專業)名稱目錄.doc

    附件5:職稱用表.zip


      

                                                     人事處    

                                             2020年10月15日

      

      

      


    更新日期: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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