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清繳學生欠費的通知

    ( 來源:學生處 發布者:xsc 發布日期:2006年06月09日 )
    各院系:
        根據財務處統計,目前仍有部分學生沒有交清應交學費等。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21號令)、《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學生管理暫行規定》和《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學生學年繳費注冊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凡未交清學費者,學校將不予注冊,不記載學習成績。現將有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對于畢業班學生,一律在交清學費、住宿費、校內助學貸款等費用后,方可按規定辦理畢業生離校手續;有從農業銀行貸款的學生必須辦理貸款確認手續、交清應交利息。
        二、對于非畢業班學生,請通知學生積極籌措所欠費用,在交清應交費用后,教務處予以記載成績,否則暫緩記載學生成績。
        三、6月8日,學校將發放綜合積分獎學金,請各院系逐人核對,若有欠費,等學生補交欠費后再發放獎學金。
        四、學費繳納情況是各院系學生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請各院系加強對學生的教育,認真抓好落實,杜絕惡意欠費情況。
        五、在清交學費過程中,也請各院系切實做好個別特殊困難學生的資助和思想工作。
        特此通知
                            學生處  財務處  教務處
                               2006年6月7日
    更新日期: 200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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