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評選2006年“國家助學獎學金”的通知

    ( 來源:學生處 發布者:xsc 發布日期:2006年11月13日 )
                 
      關于評選2006年“國家助學獎學金”的通知
    各院(系):
        為進一步做好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工作,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激勵他們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并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根據河南省財政廳、教育廳豫財辦教[2006]192號文件的通知,省分配我院2006年“國家助學獎學金”名額470名,預算金額70.5萬元。根據省文件精神,“國家助學獎學金”,適當向艱苦專業以及其他國家重點保護學科傾斜 ,各院(系)參照去年轉發的河南省有關評定文件進行評定,現把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學生中家庭經特別濟困難學生,以資助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為目的。
    二、資助時間及標準
    2006年補助執行期為10個月,標準為每生每月150元,全年每生1500元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學習成績中等,2005-2006學年學習成績沒有不及格課程;
    5、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生活儉樸。2005-2006學年沒有受過紀律處分。
    、評審辦法
    1、各院(系)要成立“國家助學獎學金”評定小組,其中有學生代表和教師代表等參加評審小組,嚴格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學院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條例》評定出困難學生,并按照《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國家助學獎學金管理辦法”》執行。
    2、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生所在班級民主評議,班委提出班級意見,輔導員審核簽署意見,并報系學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
    3、各院(系)初步確定獲獎名單后,要在院內進行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3天,公示無異議后,最后確定資助名單。
    4、各院(系)評審時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避免學生同時獲取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獎學金、河南省政府獎學金、河南省政府助學獎學金四種資助現象,確保“國家助學獎學金“真正用于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的生活費。
     
    五、資助名額
    系 別
    巖工
    水利
    土木
    建筑
    機械
    動力
    環工
    經管
    信息
    外語
    數學
    法學
    合計
    本次人數
    1151
    2078
    1169
    843
    1478
    1777
    1265
    1570
    957
    492
    578
    446
    13804
    申報名額
    39+2
    70+2
    40
    28
    50
    60
    43
    53
    32
    17
    19
    15
    470
    六、上報時間
    各院(系)于2006年11月14日上午將獲“國家助學獎學金”學生名單及有關申報材料報學生處。《國家助學獎學金申請表》可以在學生處網頁下栽。
       注:各院(系)要把2006年獲“國家助學獎學金”學生名單備案表(見附件)紙制檔案及電子文檔上報學生處,學生處將匯總上報教育廳。
        電子文檔可發E-mail至lishuping@ncwu.edu.cn
     
     
     
     
                                                   學生處
                                                2006.11.08
    更新日期: 2006-11-13
    久久久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