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6年“河南省政府獎學金”評定的通知
各院(系):
為體現黨和政府對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激勵他們勤奮學習、努力進取,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根據河南省財政廳、教育廳豫財辦教[2006]159號文件的通知,省分配我院2006年“河南省政府獎學金”名額144名,預算金額43.2萬元。根據省文件精神,“河南省政府獎學金”適當向艱苦專業以及其他國家重點保護學科傾斜,各院(系)參照去年轉發的河南省有關評定文件進行評定,現把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比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學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
二、獎金額度及人數
“河南省政府獎學金”額度為每人每年3000元,全院名額為144人。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自覺執行大學生守則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熱愛所學專業,學習勤奮、刻苦,在校期間學習成績中等以上或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成績優秀,2005-2006學年學習成績沒有不及格課程;
5、積極參加科技活動、文體活動,具有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身心健康;6、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不鋪張浪費, 2005-2006學年沒有受過紀律
處分。
四、評審辦法
1、各院(系)要成立“河南省政府獎學金”評定小組,其中有學生代表和教師代表等參加評審小組,嚴格按照《河南省財政廳、教育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政府助學獎學金管理辦法”》執行。
2、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生所在班級民主評議,班委提出班級意見,輔導員審核簽署意見,并報系學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
3、各院(系)初步確定獲獎名單后,要在院內進行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3天,公示無異議后,最后確定獲獎學生名單。
4、各院(系)評審時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避免學生同時獲取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獎學金、河南省政府獎學金、河南省政府助學獎學金四種資助現象,確保“河南省政府獎學金”發放到品學兼優學生手中。
五、評審名額
具體名額如下:
資源與環境學院12+1人 水利學院22+1人 土木與交通學院12人 建筑學院9人 機械學院15人 電力學院18人
環境與市政工程學院13人 管理與經濟學院16人 信息工程系10人 外國語言語系5 人 數學與信息科學學院6人 法學系4人
六、上報時間
各院(系)于2006年11月14日上午將獲“河南省政府獎學金”學生名單及有關申報材料報學生處。《河南省政府獎學金申請表》可以在學生處網頁下栽。
注:各院(系)要把2006年獲“河南省政府獎學金”學生名單備案表(見附件)紙制檔案及電子文檔上報學生處,學生處將匯總上報教育廳。
電子文檔可發E-mail至lishuping@ncwu.edu.cn
學生工作處
2006.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