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受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的通知
各院、系:
今年1至2月,我國南方大部分地區和西北地區東部遭受了罕見的持續大范圍的雨雪和冰凍災害,使部分大學生因受災致使家庭困難。為進一步做好受災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資助工作,根據教財[2008]4號文件《教育部關于做好高校受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學校撥出伍萬元專項經費,用于資助此次因受災致使家庭困難的學生,緩解他們的生活壓力。現把資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學生且必須是雨雪受災的省份學生。
二、資助標準
各院、系自己確定學生資助款的人員、等級及金額。
三、各院(系)資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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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環 |
水利 |
土木 |
建筑 |
機械 |
電力 |
環工 |
管經 |
信息 |
外語 |
數學 |
法學 |
合計 |
資助
金額(元) |
4300 |
7100 |
4200 |
3200 |
5100 |
6500 |
4200 |
5600 |
4000 |
1500 |
2100 |
2200 |
50000 |
四、時間要求
各院、系于2008年03月13日上午將學生資助名單電子文檔報學生處(本次資助名單由學生處匯總后統一打印紙質材料)。資助名單表格在學生處網頁下載。
學生工作處
二OO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