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由于2008級新生入學報到等原因,致使在校學生的繳費注冊工作無法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本專科學生繳費注冊管理規定》(華水政[2008]60號)文件要求按時完成,為了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和完成,經與教務處、財務處等部門協商,決定延長在校學生繳費注冊時間,具體時間安排如下,請各院系按此時間安排做好此項工作。
一、學生繳費時間:經與財務處協商,決定在校學生繳納學費和住宿費時間延長至9月26日(周五)下午4時,財務處將截止至此時的未繳納學費和住宿費學生名單按要求于9月27日上午送至學生處及各院系。
請各院系通知還未繳納有關費用的同學,在9月26日(周五)下午4時前繳納相關費用。
二、緩繳學費申請表上報時間:各院系須在認真審核、嚴格審批基礎上,于9月22日上午下班前將《學生緩繳學費申請表》和《學生緩繳學費統計表》按要求報至學生處。學生申請緩繳學費各院系須嚴格按照文件規定情況認真審核,嚴格審批,不屬于文件所列兩種情況者不得予以審批。
三、緩繳學費申請表反饋時間:學生處將按文件要求對各院系上報的《學生緩繳學費申請表》進行認真審批,并于9月23日(周二)下午下班前將審批結果反饋各院系。各院系須將審批結果及時反饋給學生,并通知未獲審批學生在9月26日(周五)下午4時前及時繳納學費,以免耽誤學生參與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
四、暫緩注冊名冊及未注冊名冊上報時間:各院系須在9月28日(周日)下午下班之前將《未注冊學生登記表》和《暫緩注冊學生登記表》按照文件要求報至學生處。
五、學生處將在10月6日(周一),對各院系上報的未注冊和暫緩注冊學生名冊同財務處報送的未交費學生名冊進行核實,辦理學籍認可手續,并將未獲得學籍認可手續學生名冊送交教務處及相關院系。
由于迎新工作與此項工作相沖突,致使繳費注冊工作無法按原計劃進行,給各院系帶來了諸多不便。但因此項工作牽涉學校以及學生個人切身利益,務必請各院系高度重視,認真細致工作,切實保證繳費注冊工作順利開展,保護學生個人利益不受到傷害。
學生工作處
200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