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校學生建設銀行銀行卡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學院
為方便學生在校期間繳納各項費用,確保資金安全,我校在新生入校前,為每位學生辦理了建設銀行的銀行卡。為使此卡更好地為學生服務,現將有關銀行卡的使用、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校使用范圍
1.學生繳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為簡化繳費手續,確保資金安全,學生在繳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時,均應通過學校所發的建設銀行卡轉帳繳納。
2.從本學期開始,除2009屆畢業生外,學校發放的各項獎助學金、臨時困難補助、勤工助學基金等款項,將直接發放到學生本人的建設銀行卡上,原則上不再發放現金。
二、注意事項及要求
1.請各學院通知到除2009屆畢業生以外的每一名學生,妥善保管好入校時學校辦理的建設銀行卡。轉入我校學生、以及個別不慎將銀行卡丟失或損壞的學生,須學生本人及時到市內建設銀行營業網點重新辦理銀行卡(必須是在鄭州市內辦理的銀行卡),并將新辦銀行卡的正面、學生本人的身份證、學生證(有照片、學號的一面)復印到一張A4紙上,且注明本人的聯系方式,于5月15日前送交計劃財務處(行政樓四樓406房間)。
2.此次核對以后,若再有個別學生不慎將銀行卡丟失或損壞,請務必于一周內補辦,并按本通知第二條第1項要求及時報學校計劃財務處,否則,因本人對銀行卡保管使用不當引起資金不能及時劃轉或發放者,由學生本人負責。
3.在學費、住宿費代扣或獎助學金發放以后,請學生及時(一般不超過一周)查詢自己的銀行卡帳戶,若有差錯,及時到學校計劃財務處核對。
4.請各學院務必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要求通知到每位學生,以免影響學生的繳費和獎助學金等款項的發放。
計劃財務處 學生工作處
2009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