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生處】關于做好暑假學生放假及假期留校學生有關工作的通知

    ( 來源:學生處 發布者:xsc 發布日期:2009年07月09日 )

    關于做好暑假學生放假及假期留校學生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研究生處:

    根據學校2009年暑假放假時間及有關工作安排的通知(華水政辦[2009]5號),我校2009年暑假學生放假時間為711日至94日,為做好學生放假及假期留校學生的有關工作,讓學生度過一個充實、愉快、安全的假期,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校學生工作安排

    1、鼓勵學生返鄉度假,對確需留校者必須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經所在學院審查,報學生處批準后方可留校,未申請留校者,視為學生已離校。

    2、各學院按照學校要求統計留校學生詳細情況,填寫暑假留校學生統計表(統計表在學生處主頁“資料下載—日常管理”區),并指定負責教師和學生,于710日前交至學生處一式三份備案(由學生處送保衛處、總務后勤處)。

    3、龍子湖校區學生宿舍、教學樓和食堂全部封閉;花園校區學生宿舍樓實行部分封樓制,除集中安排的宿舍外,其他學生宿舍不再供水、供電。今年暑假具體封樓情況由總務后勤處另行通知,留校學生(含新校區留校學生)由總務后勤處統一安排在花園校區集中住宿。

    二、具體要求

    1、放假前各學院要集中對學生進行期末總結及安全教育,明確學生放假、開學時間。各學院應提醒假期回家學生注意路途安全,選擇安全的交通方式,并按時返校上課;要求回家學生在暑假期間出行注意安全,切實維護好個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2、各學院必須給留校學生召開會議,明確各項要求。同時各學院要在暑假期間安排值班教師,聯系電話,以書面形式于710日前交至學生處。同時,在暑假期間,各學院應對留校學生特別是家庭困難學生給予關懷,通過多種形式組織豐富多彩的活動,保證學生度過一個安全、快樂的假期。要求大型活動須向保衛處匯報,各項活動必須由本學院教師在場。

    3、留校學生必須服從學校的統一安排管理,凡外出游玩,探親訪友者必須事先向學院值班教師請假,書面說明所去地點、時間、同伴姓名及聯系方式,獲準后方可外出,返回時要及時銷假。

    4、留校學生要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出入宿舍樓自覺出示證件,不酗酒、不打架、不私拉電線、不在宿舍內做飯、不留宿外校學生,不允許一個人單獨住一個宿舍,更不許留宿異性,凡違反者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理。

    5、留校學生在暑假期間禁止以各種名義在學生宿舍及各種公共娛樂性場所組織活動,嚴禁學生個人出入各種安全性較低、消防措施不到位等危險性較高的場所。

    6、學生離校前要鎖好宿舍門窗,關閉電源和水龍頭;宿舍內嚴禁存放貴重物品、現金及違章物品;留校學生要增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防病,提高警惕加強防范,防止一切刑事及治安案件的發生。

    7、留校參加勤工助學的學生要注意安全,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用工單位和帶隊教師的管理。

    8、各學院務必于7月25日前將本學院學生的期末考試成績單、學生在校表現(包括獎懲情況)和學生欠交學費情況郵寄給學生家長,并督促欠費學生按時繳納學費。

    9、假期期間,學生處、保衛處、后勤總務處將對各宿舍樓進行不定期巡查,同時希望留校學生注意有無異常情況,發現可疑人員和突發事件要及時向值班人員和有關部門報告。學校值班電話為65790707,地點為行政樓101房間;保衛處值班電話為65700241

     

                 學生工作處

                      2009年7月8日



    更新日期: 200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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