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研究生處:
為弘揚潘家錚先生“忠誠敬業、求實創新”的精神,獎勵熱愛祖國水利水電事業、品學兼優、用于創新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潘家錚先生設立了本獎學金。根據潘家錚水電科技基金理事會基金秘字[2009]第10號文件精神,2009年分配我校名額本科生3人、研究生1人,現將評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學金來源及獎勵額度
經潘家錚水電科技基金理事會研究決定,自2009年度開始,在本基金正常運轉的情況下每年從基金收益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本項獎勵。
本科生每人獎勵6000元,研究生每人獎勵8000元
二、獎勵對象及名額分配
水利學院:2人(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保證1人)
電力學院:熱能與動力工程專業1人(水動方向學生)
研究生:水利水電類專業1人
三、申請人應具備的條件
1、熱愛水利水電專業、品學兼優、勇于創新;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無受校紀處分或治安、刑事處罰的記錄;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學習勤奮、刻苦,熱愛所學專業,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且學習成績積分在專業排名前5名。
四、評審要求及上報時間
1、各學院要結合“國家獎助學金”的評定進行此項工作評定,一般不重復獲獎,嚴格按照評審條件進行評定。
2、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所學專業的學生要民主推薦,并報學院評定小組審批。
3、各學院要把“潘家錚水電獎學金”評定工作進行宣傳,讓所學專業的學生了解此項獎學金,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
4、評定過程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評出人選名單要公示3天,杜絕一切弄虛假的行為。
5、各學院于2009年11月6日,將評審結果寫出書面材料及獲獎學生的個人申請書及申請推薦表上報到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
6、“潘家錚水電獎學金”申請推薦表在學生處主頁下載。
學生工作處
200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