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填寫2011屆畢業生《高等學校畢業生登記表》的通知

    ( 來源:學生工作處 發布者:學生工作處 發布日期:2011年05月23日 )

    各學院:

        2011屆學生即將畢業,現就畢業生填寫《高等學校畢業生登記表》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等學校畢業生登記表》是國家統招生畢業時必須填寫的表格,它是學生在大學學習的學籍檔案的重要內容,每一位國家統招畢業的學生必須填寫一份。

        二、每一位畢業生要認真如實填寫《高等學校畢業生登記表》中的各項內容,用黑色鋼筆或中性筆填寫,不允許用圓珠筆填寫,要字跡工整,文筆流暢。

        三、“自我鑒定”一欄是學生全面的自我總結,學生要客觀地對自己大學期間的思想、學習、工作、組織紀律、文體活動等內容做全面評價。

        四、“班組鑒定”一欄是學生所在班級的班委會或團支部擬稿填寫,各班要召開班級會議,對班里的每一位同學認真鑒定,要根據每一位學生的表現寫出評語,填寫時要語言簡練,字跡工整,不得僅填寫“情況屬實”、“同意”等字樣,也不可千篇一律。

        五、“學校組織意見”一欄由學院黨總支填寫。是學校對每一位學生在德、智、體諸方面的綜合評價,內容要反映出同學的不同特點,要客觀公正地評價每一位同學。“學校組織意見”蓋章處,加蓋學校公章(填寫完畢后各學院送交學生工作處,由學生工作處審核后與校辦聯系蓋章)。

        六、在《高等學校畢業生登記表》封面右下角注明學生學號,若為轉專業或復學學生要注明現所在班級。

        七、各學院要認真安排此項工作,將本通知內容及填表要求通知到每位畢業生(含往屆未畢業今年可以畢業者)。若學生在今年不能如期畢業,在填寫《高等學校畢業生登記表》時,“填表日期”和表內其他日期均不填寫。

        八、交表時間:6月3日前各學院要把填好的《高等學校畢業生登記表》收齊,并按班級學號順序排好,交學生工作處學生管理科(四號宿舍樓105房間)。

     

     

     

    學生工作處

    2011年5月23日

     

    更新日期: 201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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