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我校2011—2012學年“國家獎學金”評定的通知

    ( 來源:xsc 發布者:xsc 發布日期:2011年09月30日 )

    各學院:

         為激勵我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并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高校2011—2012學年度國家獎助學金及社會捐助資金發放工作安排意見》(教資助[2011]651號)文件要求,現將我校2011—2012學年國家獎學金評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學生中特別優秀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

        二、獎金額度及人數分配

        省分配我校2011—2012學年度國家獎學金名額49名,預算金額39.2萬元,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根據國家獎學金適當向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傾斜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各學院名額分配如下:

    學院

    資環

    水利

    土木

    建筑

    機械

    電力

    環工

    管經

    信息

    外語

    數學

    法學

    軟件

    嵩山

    合計

    人數

    4

    8

    5

    3

    4

    6

    3

    5

    3

    2

    1

    2

    1

    2

    49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無受校紀處分或治安、刑事處罰的記錄;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身心健康,積極進取;

        5、學習勤奮、刻苦,熱愛所學專業,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

        6、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學年期間綜合積分專業排名前1%

         四、評審要求及上報時間

        1、各學院要成立以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為組長,輔導員、班主任、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等為成員的國家獎學金評定小組。嚴格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要求進行評定。

        2、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生所在班級民主評議,班委提出班級意見,輔導員審核簽署意見,并報學院國家獎學金評定小組審批。

        3、各學院在獎學金的申請、推薦、評審、公示、發放等過程中,要事實求是,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并實行公示制度,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杜絕一切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行為。

        4、本學期轉專業的學生應回原來學院參加國家獎學金的評比。

    5201110131800,各學院將公示后無異議的推薦學生信息錄入《河南省高校學生資助信息管理系統》中,并上傳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1014-18日,各學院推薦學生名單在全校范圍內公示。1019數據報送省資助中心。

    6、在學院公示不滿5個工作日,或在全校范圍內公示不滿5個工作日的,均取消推薦資格。

        7、各學院要認真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報告》,不能敷衍了事。并于20111025將《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用A4打印紙雙面打印一式二份)、《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報告》等評審材料報送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8、《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報告》在學生處主頁下載。

       五、填表要求

    1、申請審批表的內容必須填寫完整,蓋章齊全,不得缺頁、漏項。

      2、學習情況登記欄中成績(學習成績或綜合考評成績)在按專業□ 中畫上∨,便于教育廳審核評比。

      3、申請審批表中申請理由欄控制在500字以內,不要再另附紙張。

      4、申請審批表中不允許用手寫填表,要用電子表格打印出來簽字蓋章。

    六、咨詢、投訴電話

         學生資助中心李老師、賈老師   037165790594

                     武老師           037169127226

     

     

                                                               學生工作處

                                                     2011930

     

    更新日期: 201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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