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研究生處:
截止2011年10月20日,我校有1522名貸款畢業生需自付利息(付息合同數為3048筆);
2012年2月24日,我校有213名貸款畢業生貸款合同到期,需要還本付息。
為避免貸款畢業生沒有按時還本付息,造成違約現象,請各學院通過各種方式與貸款畢業生聯系,提醒督促其按時還本付息,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學院資助秘書登錄國家開發銀行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在我的工作中查詢本學院年底應付利息學生情況,并通知學生本人必須在2011年12月15日前把應繳納的利息足額存到自己的貸款支付寶賬戶內;在系統查詢統計-合同臺賬中,通過到期日期(雙擊到期日期,可排序)查詢本學院在2012年2月24日合同到期學生情況,并通過各種方式與學生取得聯系,督促其在2月24日前將本金及利息足額存到其支付寶賬戶內。以上工作需做好詳細的聯系記錄,以備后查。
二、各學院要告知貸款畢業生,現在使用的是“國家開發銀行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新的管理系統,還本付息由原來的農業銀行代理行模式調整為支付寶模式。詳細內容可登陸河南省學生資助網或者我校學生工作處主頁查看支付寶模式下如何還本付息。
河南省學生資助網連接(http://www.haedu.net.cn/ztym/index.html)
學生工作處主頁連接(http://210.43.129.246:8088/web/guest)
三、告知貸款畢業生新的貸款管理系統的數據信息與中國人民銀行的征信系統直接對接,一旦學生沒按規定的時間還本付息,產生違約記錄,個人信息將進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今后個人與銀行之間的一切業務將受到嚴重影響。
四、各學院將《關于為我校已畢業貸款學生開具國家助學貸款業務證明的通知》(華水學【2011】28號)的要求告知貸款畢業生。
五、本息銀行扣息后,各學院違約學生合同數要控制在4%以內。
學生工作處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