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體現黨和政府、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心,幫助他們緩解因物價上漲帶來的生活壓力,使他們能安心學習,根據《河南省財政廳教育廳關于下達2011年秋季學期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臨時補貼的通知》(豫財教[2011]110號)文件精神,財政撥付我校臨時伙食補貼資金202.91萬元。我校將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臨時困難補貼,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經費來源:所需資金由中央、省按照國家助學金分擔辦法共擔。
二、補助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嵩山三本和洛陽外國語聯合辦學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三、補助標準及時間
補助標準:每生每月60元,補貼期限為5個月(秋季學期),每人發放300元整。
四、補助人數:
各學院補助學生人數如下表:
學院 |
資環 |
水
利 |
土
木 |
建
筑 |
機
械 |
電
力 |
環
工 |
管
經 |
信
息 |
外
語 |
數
學 |
法
學 |
軟
件 |
嵩
山 |
洛
外 |
合
計 |
人數 |
457 |
781 |
744 |
424 |
594 |
806 |
449 |
672 |
388 |
352 |
223 |
244 |
200 |
331 |
99 |
6764 |
五、要求
1、各學院評審時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初步補助名單后,要在學院內進行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3天,公示無異議后,確定補助名單按要求報送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
2、各學院須將此項臨時困難補貼款足額發放到困難學生手中,不得挪作他用。同時結合本學院學生實際情況,做好正確宣傳、引導工作,特別要讓學生了解到國家、學校有關資助政策,確實體會到黨和國家、學校對困難學生的關心。
3、此項臨時困難補貼一次性劃入學生的建行卡中,各學院在錄入數據時要確保資助學生的姓名、班級學號輸入正確,若班級學號錄入錯誤,資助款就會劃入其他學生卡中,各學院要認真細致核對信息。
六、材料報送
各學院于2011年11月16日(星期三)將獲補助學生名單發送至22047370@qq.com郵箱,表格《2011年秋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臨時困難補貼學生名單》在學生處資料下載區下載。
附件:
2011年秋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臨時困難補貼學生名單.xls
學生工作處
201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