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學生資助工作量化考核辦法》,經研究,決定對2011年度學生資助管理工作進行考核,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 考核時間
考核從12月1日開始至12月30日結束。
二、 考核方式
采取學院自查、學校考核組檢查、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復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 考核安排
第一階段:學院自查和學校考核組檢查,時間安排在12月1日至12月23日。
1、各學院按照學校學生資助考核指標體系的要求對本學院學生資助管理工作進行逐項檢查,并按考核指標逐項打分,同時寫出書面自查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開展學生資助工作整體情況、取得的經驗、存在的問題、改進措施等。
各學院在自查結束后將自查報告、考核指標自評得分表及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按考核表上所確定的順序裝訂,于12月23日報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學校考核組通過召開學生代表座談會、資助工作人員座談會、問卷調查、實地查閱相關文件及資料等方式進行檢查。
第二階段: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復查,時間安排在12月24日至12月30日。
1、由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針對各學院的自評報告和所附材料、學校考核組提供的檢查結果以及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供的相關工作記錄等進行復評打分。
2、聽取匯報,各學院就學生資助的重點、特色工作向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匯報。
3、向各學院反饋考核的基本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整改建議。
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學生工作處)
201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