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開展“校園文明與安全教育月”活動的通知

    ( 來源:xsc 發布者:學生工作處 發布日期:2012年04月06日 )

    各學院:

        為深入持續地做好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學生文明素質和遵紀守法意識,提高學生日常生活自我管理能力,營造良好的校園學習和生活環境,維護學生群體的安全穩定,學校決定在每年的4月和11月,由校有關職能部門與各學院共同參與,互相配合,開展全校“校園文明與安全教育月”系列活動。

        一、參與對象

        學生工作處、總務后勤處、保衛處、校團委及各學院全體在校本、專科學生。

        二、活動內容

        1、組織兩校區學生學習《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學生手冊》中“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學生住宿管理暫行規定”、“關于重申學生宿舍安全用電規定的通知”、“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大學生文明公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校園文明十要,十不要”、“學生宿舍十要,十不要”、“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學生紀律處分暫行規定” 及“學生宿舍防火防盜安全常識”等內容。

        每周以集中學習與自學相結合、老師宣講與學生討論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經常性學習活動。

        2、組織兩校區學生宿舍衛生、安全檢查評比。

        各學院學生工作隊伍成員深入學生宿舍,參與學生宿舍衛生、安全檢查(抽查),每周以各學院自查、學院之間互查與學生自律組織例行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督查活動。檢查結果將在我校《學生工作信息周報》上及時公布,對違紀學生進行從嚴處理。

        3、花園校區學生宿舍衛生、安全檢查活動由總務后勤處牽頭,以各學院自行檢查為主,學生工作處、保衛處、校團委配合進行。龍子湖校區學生宿舍衛生、安全檢查活動由學生工作處牽頭,總務后勤處、保衛處配合進行。

        三、工作要求

        1、各學院要切實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各學院黨總支副書記、分團委書記、學工辦主任、輔導員老師要親自給學生宣講要求學習的主要內容。活動中要發揮學生黨員和學生干部的帶頭作用,注重實效,不搞形式。

        2、學生工作處、總務后勤處、保衛處、校團委根據各自的職責范圍,圍繞“文明、安全”活動主題,積極開展相應的宣傳教育活動。

        3、各學院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本單位活動方案和獎懲措施,充分利用學生黨(團)支部會議、學生干部會議、學生年級大會、學生班會進行工作部署和動員,積極開展學生宿舍文明與安全教育活動。

        4、各學院于5月10日之前,將“校園文明與安全教育月”活動工作開展情況做出總結,上報學生工作處。學生工作處依據活動月的宿舍衛生、安全檢查結果,對在本次活動中組織得力、效果明顯、成績顯著的學院將予以表彰,并將“學生宿舍文明安全強化教育活動月”表彰結果作為學生工作年度綜合量化考核的重要指標。

        各學院要認真組織落實此次活動,充分調動和發揮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全校師生員工共同努力,建設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

                         學生工作處    總務后勤處   保衛處  校團委

                                           2012年4月6日

    更新日期: 201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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