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做好2010級學生搬遷工作的通知

    ( 來源:xsc 發布者:學生工作處 發布日期:2012年06月21日 )

    各有關學院及有關單位:

        根據學校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定于2012年7月4日,在龍子湖校區的資環、水利、土木、機械、環工、電力學院2010級本科學生,搬回花園校區;花園校區的思政、管經、數信學院2011級研究生搬遷至龍子湖校區(由研究生處組織)。為保證搬遷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注意事項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由總務后勤處負責在畢業生離校后至7月3日之前,做好花園校區學生宿舍的家具配備、維修和室內粉刷等工作,做好搬遷回老區學生的宿舍安排,7月3日之前宿舍鑰匙發放到位;學生工作處負責搬遷至龍子湖校區的部分研究生的宿舍安排調配、衛生整理、鑰匙發放和龍子湖校區騰空的畢業生宿舍普查維修。總務后勤處在搬遷完畢之后盡快做好龍子湖校區騰空的學生宿舍的維修、充水、充電工作,保證2012級新生正常入住。

        二、由保衛處負責做好搬遷期間的兩校區車輛指揮、秩序維護、人身及財物安全工作,并及時處理現場應急事件,確保整體搬遷工作安全有序。

        三、搬遷工作具體安排

        1、搬遷順序:為避免擁堵,車輛調度時間間隔為兩個小時,搬遷時間定于7月4日上午7:00點開始,依照抽簽順序,資環學院首先搬遷,電力、水利、環工、土木、機械學院按照抽簽順序依次于9:00、11:00、13:00、15:00、17:00開始搬遷。

        2、車輛停車地點:貨車停靠龍子湖校區“樂水園”19號樓門前和“樂山園”3號樓門前;客車停靠在國旗廣場前。

        3、各學院在組織搬遷時,以班級為單位,學生與本人物品分開搬運,物品用貨車(物流廂式),每輛貨車必須由一名學生干部隨車,學生乘公交客車(每趟車須有輔導員老師率領)。各學院負責組織學生有序搬遷,要顧全大局,克服困難,保證秩序,注意安全,突發情況要及時上報學生處。各學院黨委副書記為負責人并親自在龍子湖校區現場指揮,花園校區安排學工辦主任或者分團委書記現場指揮。

        四、做好新校區搬遷學生退宿手續的辦理工作

        1、各學院負責告知學生愛護公物,損壞公物需照價賠償;注意整理自己的東西,不要遺忘物品;離開時關閉水龍頭和電源開關,將房間打掃干凈,保持房間清潔,將所有垃圾清掃至樓道,不得向樓下拋撒物品。

        2、需要搬遷的6個學院輔導員老師在6月28日到6131房間領取驗收單、鑰匙標簽、串鑰匙的繩子。

        3、各學院輔導員老師在6月29日—7月3日帶領學生對龍子湖校區本院學生宿舍家具(丟失、損壞等情況)進行初步驗收,確定丟失、損壞等情況責任人。

        4、各學院輔導員老師指導學生在7月5日清掃原房間,把鑰匙以宿舍為單位分樓層按房間順序號串好,鑰匙一定貼好標簽,標明宿舍號,丟失的鑰匙補齊。

        5、原鑰匙以學院為單位交到學生處6131房間時,由學生處工作人員協同輔導員老師以及學生干部對宿舍家具、鑰匙等進行驗收,如果與院系初步驗收有出入時,學生處協同院系確定家具丟失、損毀等情況責任人,按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6、對學生搬遷組織得力,工作有序的院系,學校將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校學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6月20日

    更新日期: 201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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