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學院及有關單位:
根據學校統一部署和安排,在龍子湖校區的2011級資環、水利、土木、電力、環工學院全部學生以及2011級機械女生、2012級資環女生,定于2013年7月6日,搬回花園校區;2011級機械男生、2012級資環男生以及2012級土木全部學生,定于2013年8月29日搬回花園校區。為保證搬遷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注意事項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由總務后勤處負責在畢業生離校后至7月5日之前,做好花園校區學生宿舍的家具配備、維修和部分房間室內粉刷等工作,做好搬遷回老區學生的宿舍安排,6月30日前總務后勤處把宿舍分配情況通知搬遷的相關學院,以學院為單位于7月5日到花園校區公寓管理科領取鑰匙。在搬遷完畢之后盡快做好龍子湖校區騰空的學生宿舍的維修、充水、充電等工作,保證2013級新生正常入住。
二、由保衛處負責做好搬遷期間的兩校區車輛指揮、秩序維護、人身及財物安全工作,并及時處理現場應急事件,確保整體搬遷工作安全有序。
三、搬遷工作具體安排
1、搬遷順序:為避免擁堵,車輛調度時間間隔為兩個小時,搬遷時間定于7月6日上午7:00點開始,依照學院代碼順序,資環學院首先搬遷,水利、土木、機械、電力、環工學院依次于9:00、11:00、13:00、15:00、17:00開始搬遷。
2、車輛停車地點:貨車停靠龍子湖校區17、19、21號樓門前和8號樓門前;客車停靠在國旗廣場前或者校醫院樓東側。
3、各學院在組織搬遷時,以班級為單位,學生與本人物品分開搬運,物品用貨車(物流廂式),每輛貨車必須由一名學生干部隨車,學生乘公交客車(每趟車須有輔導員老師率領)。各學院負責組織學生有序搬遷,要顧全大局,克服困難,保證秩序,注意安全,突發情況要及時上報學生處。各學院黨委副書記為負責人并親自在龍子湖校區現場指揮,花園校區安排學工辦主任或者分團委書記現場指揮。
4、各學院在組織搬遷時,以班級為單位,把自己宿舍的潔具(掃帚、拖把、紙簍、灰斗)帶到花園校區宿舍,搬到老區宿舍后每個宿舍只重新配發掃帚與拖把。
四、做好龍子湖校區搬遷學生退宿手續的辦理工作
1、各學院負責告知學生愛護公物,損壞公物需照價賠償;注意整理自己的東西,不要遺忘物品;離開時關閉水龍頭和電源開關,將房間打掃干凈,保持房間清潔,將所有垃圾清掃至樓道,不得向樓下拋撒物品。
2、需要搬遷的6個學院輔導員老師在7月1日到龍子湖校區6131房間領取驗收單、鑰匙標簽、串鑰匙的繩子。
3、各學院輔導員老師在7月1日—7月5日帶領學生對龍子湖校區本院學生宿舍家具(丟失、損失等情況)進行初步驗收,確定丟失、損壞等情況及責任人。
4、各學院輔導員老師指導學生干部在7月7日回到龍子湖校區清掃原房間,把鑰匙以宿舍為單位分樓層按房間順序號串好,鑰匙一定貼好標簽,標明宿舍號,丟失的鑰匙補齊。
5、鑰匙以學院為單位交到學生處6131房間時,由學生處工作人員協同輔導員老師以及學生干部對宿舍家具、鑰匙等進行驗收,如果與學院初步驗收有出入時,學生工作處協同學院確定家具丟失、損毀等情況及責任人,按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6、對學生搬遷組織得力,工作有序的院系,學校將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五、于2013年8月29日搬回花園校區的學生,請8月27日—8月28日提前返校做好搬遷準備工作,以學院為單位于8月28日到花園校區公寓管理科領取鑰匙,其他事宜請參照上述程序。
校學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