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做好國慶節放假期間學生教育管理工作,確保學生的安全和學校的穩定以及各項工作正常開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學院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放假前要專門召開一次全體學生會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在放假期間,任何個人及單位不得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旅游,嚴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二、嚴格請銷假制度,學生離開鄭州外出必須向輔導員請假,經批準后方可外出。10月7日晚各學院輔導員要深入學生宿舍,了解學生返校情況。
三、假期期間在校學生要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安全防范意識,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的發生。
四、各學院要積極創造條件,根據本學院的實際情況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小規模的校園文化活動,豐富學生的假期生活。要求大型活動須向保衛處匯報,各項活動必須有本學院教師在場。
五、各學院輔導員要始終把學生的安全、校園的穩定放在首位,節日期間要經常深入學生宿舍,了解學生思想,掌握學生動向。做到手機24小時開機,若離開鄭州市區須經所在學院黨委副書記批準。
六、各學院假期要安派學工人員值班,有突發事件及時與校值班室(花園校區值班地點:辦公樓130房間,值班電話:65790707;龍子湖校區值班地點:文科樓八號樓8102房間,值班電話:69310277)聯系。
七、各學院要認真落實學生開學返校情況,若有學生未及時返校上課情況,須及時向學生工作處書面匯報(包括未返校學生姓名、班級學號、未報到原因、是否已與學生或家長聯系等),蓋章后于10月8日﹙周二﹚上午12:00前報至學生工作處辦公室(花園校區4109房間、龍子湖校區6129房間)。
學生工作處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