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教各育部辦公廳廳、鐵道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學生購買優惠火車票辦法的通知》(教學函〔2011〕20號)文件要求,在學生火車票優惠卡中寫入學生姓名、身份證號、乘車區間、入學時間、優惠次數等學生身份信息,并將優惠卡中信息(含每張卡內存的序列號)注冊到中學生學籍電子注冊信息,保證優惠卡寫入信息與學生證填寫內容、學生學籍電子注冊信息一致。同時,為保證在校生順利購買寒假返程車票,現決定對2013級新生火車票優惠卡寫入學生身份信息,并對在校學生火車票優惠卡進行充值。
鐵路售票部門將于2014年初高校寒假期間啟用核查系統,對未寫入學生身份信息的火車票優惠卡不予發售優惠票。請各學院抓緊時間完成新生火車票優惠卡寫入信息工作和2011級、2012級在校生火車票優惠卡身份信息核實工作,保證學生寒假順利購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優惠卡寫入信息及充值要求
1.2013級新生火車票優惠卡需寫入學生身份信息,自2013年寒假開始實行。優惠卡寫入乘車區間時,務必以中國鐵路總公司公布的標準火車站名為準,如果某地火車名較多,比如北京南站、北京西站等,可簡單寫“北京”。優惠卡寫入的乘車區間必須和學生證填寫乘車區間一致,沒有寫入信息、信息不一致者將不能購買火車票。
2. 2009、2010、2011、2012級在校學生火車票優惠卡按時間安排進行充值。
3.請各學院提前做好準備工作,由各班將學生證收齊后到所在學院統一進行信息寫入、充值。
二、核實2011、2012級學生火車票優惠卡身份信息
根據教育部的通知,自2011級學生開始在學生火車車票優惠卡中寫入身份信息,為保證2011、2012級學生火車票優惠卡寫入信息正確,確保順利購票,請學生充磁時認真核對,如有與學生身份信息不符、乘車區間不準確的、漏寫信息的,請重新給優惠卡寫入信息。
三、儀器使用
1.各學院到學生處借取“學生證購票防偽識別器”,按規定時間使用,用后歸還學生處,學生處檢查完好無損后交由下一學院使用。
2.要求各學院在使用過程中嚴格按照“學生購票優惠卡防偽系統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如有損壞或者遺失按儀器購買價格賠償(960元/臺)。
四、時間安排
機器
編號 |
學院 |
時間 |
機器
編號 |
學院 |
時間 |
1號 |
水利學院 |
11月11日—11月14日 |
1號 |
信息學院 |
11月18日—11月20日 |
2號 |
土木學院 |
11月11日—11月14日 |
2號 |
數信學院 |
11月18日—11月20日 |
3號 |
機械學院 |
11月11日—11月14日 |
3號 |
外語學院 |
11月18日—11月20日 |
4號 |
電力學院 |
11月11日—11月14日 |
4號 |
法學院 |
11月18日—11月20日 |
1號 |
資環學院 |
11月15日—11月17日 |
1號 |
軟件學院 |
11月21日—11月23日 |
2號 |
建筑學院 |
11月15日—11月17日 |
2號 |
國教學院
(本科、專科) |
11月21日—11月23日 |
3號 |
環境學院 |
11月15日—11月17日 |
3號 |
國教嵩山 |
11月21日—11月23日 |
4號 |
管經學院 |
11月15日—11月17日 |
4號 |
國教洛外 |
11月21日—11月23日 |
1.因時間緊、數量大、任務重,請各學院合理安排時間,如在規定時間未能完成信息寫入或充值,等所有學院結束后再進行。
2.如各學院提前完成充值工作,后續學院按上表中時間前移,但充值天數不變。
五、特別提醒
1.2013級新生火車票優惠卡信息寫入完畢后,以及2011、2012級核對后有問題重新寫入火車票優惠卡身份信息后,各學院務必通過“發放信息導出”功能將本學院發放的信息卡信息導出,然后用“學院名稱.DBF”格式報送學生處,由學生處在教育部信息平臺統一注冊。
2.充值卡可充值次數有限,一次充值為4次,不可以多次充值,否則,將使優惠卡充值次數減少為0,優惠卡將不能再使用。
3.火車票優惠卡內置有芯片,在日常生活當中,應妥善保管,不可折疊、折皺、污損,不可與IC卡及有關消磁設備放在一起,否則,優惠卡將失效。
4.對于無法充值的優惠卡,學生處將在補辦學生證時統計并統一代買(時間另行通知)。
附件:
學生購票優惠卡防偽系統.rar
學生工作處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