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學校總體工作安排,本學期將依據現有輔導員考核體系對輔導員進行考核,其中學生滿意度測評為輔導員考核的重要內容。按照實際情況,現將畢業生輔導員學生滿意度測評工作安排
如下:
一、考核對象
1.所有新老校區專兼職畢業生輔導員,以上報學生處備案為準。
2.請各學院對被測評的輔導員資格進行審查、確認。
二、考核程序
本次學生滿意度測評工作分兩組,由各學院考核領導小組交叉負責,學院考核領導小組負責人為各學院分管學生的黨委副書記。
1、第一組:資環、水利、土木、機械、電力、環工、軟件
負責學院 |
資環 |
電力 |
環工 |
機械 |
水利 |
土木 |
軟件 |
被測評學院 |
電力 |
環工 |
機械 |
水利 |
土木 |
軟件 |
資環 |
2、第二組:建筑、管經、數信、外語、法學、國教、信工
負責學院 |
建筑 |
信工 |
數信 |
法學 |
外語 |
國教 |
管經 |
被測評學院 |
信工 |
數信 |
法學 |
外語 |
國教 |
管經 |
建筑 |
三、 測評結果的運用
測評結果將作為輔導員考核結果的重要組成,參照學校《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輔導員工作條例》執行。
四、 具體工作要求和說明
1.參與測評的學生班級應不少于該輔導員所帶班級總數的30%。
2.本項考核在分組考核中的權重為20分。
3.各學院具體測評時間統一安排在被測評學院舉辦畢業典禮前。
4.請各學院于6月11日前完成測評,并于6月13號前統計好結果,簽字蓋章后上報至學工部辦公室。老校區上報至4115室,新校區上報至6133室。
5.本次測評辦公室:第一組設在花園校區4115辦公室,第二組設在龍子湖校區6133辦公室。
聯系人:鄭榮軍
黨委學工部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