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學院:
為充實我校本科生思想政治工作力量,進一步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推免生輔導員選拔管理辦法(試行)》(華水黨2013年6號)的精神,學校決定今年在2011級學生中繼續實施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同時擔任輔導員(以下簡稱“ 推免生輔導員”)計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推薦的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則,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突出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擇優選拔與推薦,確保學業質量和工作質量。
二、選拔推薦的條件
(一)政治思想覺悟高。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事業,愿意從事輔導員工作,中共黨員,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在校學習期間沒有受過紀律處分。
(二)學習成績良好。綜合測評成績應在本專業排名前40%,畢業時能獲得學士學位,應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三)綜合素質全面。大學期間獲得省級以上三好學生標兵、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等榮譽稱號一次,或獲得校級三好學生標兵、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等榮譽稱號兩項次以上。
(四)工作能力強。大學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干部(指擔任校學生會、社團聯合會正部長以上職務和校團委副部長以上職務,并任滿一屆;擔任校學生會副部長職務,任滿兩屆;學院團委、學生會正部長以上,并任滿一屆;班長、團支部書記任職兩年以上的學生干部),具備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五)身體健康,體檢合格。
三、選拔推薦的組織和程序
(一)推免生輔導員的選拔推薦工作由學校專職輔導員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具體工作由黨委學生工作部牽頭,人事處、研究生處、校團委及各學院共同組織,于6月24日——7月10日進行。
(二)此次計劃選拔13名免推生輔導員,其中女生原則上不超過3名。自愿報名者6月24日——6月25日到所在學院報名,填寫《推免生輔導員申請表》,并提交相應證明材料。
(三)各學院6月26日——6月27日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并進行初選,參照候選人推薦名額(名額分配表見附件)提出本學院推薦人選,6月30日前統一報黨委學生工作部。
(四)黨委學生工作部7月5日組織輔導員選聘筆試,7月6日進行面試,7月7日前確定考察對象,經研究生處審核后,確定擬推薦人選。
(五)7月10日前學校專職輔導員選拔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提出聘用意見,并報請黨委研究決定擬聘任人選。
(六)由研究生處負責辦理免試推薦研究生手續。
(七)由黨委學生工作處負責對有關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待擬聘任人選大學畢業后,由人事處負責與之簽訂協議及勞動合同。
四、推免生輔導員的待遇
(一)在擔任輔導員期間工資待遇不低于每月1800元;
(二)享受正式輔導員的工作、學習、評優等政治、生活待遇;
(三)碩士畢業后,若申請留任專職輔導員,學校會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五、推免生輔導員的職責及管理和考核
(一)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學院輔導員工作條例》中輔導員工作的要求和職責履行工作;
(二)在保留研究生入學資格擔任專職輔導員期間,全身心投入輔導員工作,不得修讀研究生課程或者從事其他兼職工作;
(三)學校每年就輔導員工作進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任,取消相關待遇。
六、本次選拔工作的有關事宜由黨委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
黨委學工部
2014年6月24日